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及省、市有关重、特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确保在本辖区内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时,能充分发挥政府组织、协调的职能,并动员各方面的力量投入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街道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按照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根据事故的发生突发性强、情况复杂、涉及面广、损失大的特点和救援工作的实际需要,集中全镇安全、公安、卫生、林业等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建立健全各类事故应急处理指挥机构,充分利用现有装备和器材,快速反应、迅速出动,全方位做好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道路交通、火灾、煤炭矿山、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炸物品及化学危险物品、锅炉压力容器及特种设备、建筑安装,其它事故现场。
三、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辖区内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一)主要职责
1.统一协调各村、各部门、辖区内各单位应急救援工作;
2.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3.统一调配救援设备、人员、物资、器材;
4.组织落实区安监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工作组成员:
组 长:陈 强(主任)
副组长:陈维钦(党工委副书记)组织消防、学校及校外托管、公共聚集场所、民爆物品、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救援工作
林政德(党工委副书记)分管安全生产,组织建筑及液化气市场安全应急救援工作
林 军(党工委副书记,曹溪执法大队大队长)组织无照经营查处及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救援工作
郭志铭(武装部长)组织旅游,科技(科协)及防震减灾、科协应急救援工作
黄丽萍(宣传、统战委员)组织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和游泳项目安全应急救援工作
张兴发(副主任)组织畜牧兽医、农业农机、森林防火、漂流、水上交通、水利水电、渔业及林业的安全应急救援工作
谢 璐(副主任)分管安全生产,组织乡村道路建设、环保及电力电网应急救援工作
林忠斌(企管站站长)组织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烟花爆竹、工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成员:
序号 |
姓 名 |
单 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1 |
邱荣敏 |
煤管站 |
站长 |
13806999300 |
2 |
李勇成 |
卫生院 |
院长 |
13860211973 |
3 |
温少忠 |
中心小学 |
校长 |
13507525666 |
4 |
郑小青 |
龙岩九中 |
校长 |
13605929598 |
5 |
林 啸 |
党政办公室 |
主任 |
13600989035 |
6 |
沈子坚 |
派出所 |
所长 |
13507500033 |
7 |
林玉忠 |
工商所 |
所长 |
13515915830 |
8 |
许建勇 |
综治办 |
负责人 |
13906075688 |
9 |
赖闻达 |
社会事务办 |
干部 |
18039871666 |
10 |
苏村周 |
土管所 |
所长 |
13859566861 |
11 |
杜进高 |
财政所 |
所长 |
13860217158 |
12 |
陈 薇 |
科技文化中心 |
主任 |
13950872293 |
13 |
林 勇 |
司法所 |
副所长 |
13806998605 |
14 |
廖玲花 |
村镇建设中心 |
干部 |
13850676382 |
15 |
陈 烽 |
水利站 |
站长 |
13950830007 |
16 |
谢彩霞 |
企管站 |
干部 |
13507509759 |
17 |
谢耀国 |
林业站 |
站长 |
13859522080 |
18 |
陈钦河 |
农机站 |
干部 |
13906977630 |
19 |
林 涌 |
安监站 |
副站长 |
13507525986 |
20 |
马 巍 |
安监站 |
工作人员 |
13860200568 |
21 |
上官明毅力 |
食药所 |
所长 |
18020622177 |
22 |
吴如松 |
矿管所 |
所长 |
13850600389 |
23 |
陈勇斌 |
龙钢学校 |
校长 |
13850670951 |
24 |
邱梦宇 |
人武部 |
工作人员 |
15059068835 |
25 |
黄珍 |
中心幼儿园 |
园长 |
13859549818 |
(三)应急救援工作组内设综合协调组、救援组和后勤组。
(四)各组相关职责和组成人员
1.综合协调组职责
负责组织拟订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计划和保障方案;负责事故应急处理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施救人员、物资、器材的调配;负责协调领导小组其它各组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2.综合协调组人员
组长:分管办公室负责人;组员:党政办公室成员。
3.救援组主要职责
具体制定并实施防止事故扩大的安全防范措施;迅速查明事故的性质、类别、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制定救援方案,报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统一指挥施救队伍;迅速组建抢险和现场救治医疗队伍;组织指挥现场抢险救灾、伤员救治及转送工作;承办领导小组负责人交办的其它工作。
4.救援组人员
组长:各分管安全的副职领导;组员:各企业、 各部门、辖区内各单位的应急救援小组成员。
5.后勤组主要职责
组织公安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维护事故发生区域治安、交通秩序;统一指挥后勤保障队伍;指挥疏散事故影响区域的人员;筹措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的交通工具、器材和通信设备;负责阻止未经批准的现场拍摄、采访;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6.后勤组人员
组长:分管办公室负责人;组员:党政办公室成员。
四、应急救援处理
(一)报告制度
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二)街道办事处接到安全事故后,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应立即赶赴现场,迅速组织救援工作。
(三)参加现场救援的人员必须严格按救援方案实施救援,未经领导小组长批准,不得擅自改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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