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旅游局:
你局《关于申请新罗区旅游总体规划批复的请示》(龙新旅〔2012〕1号)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新罗区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现批复如下:
该规划的编制经过了相关专家和有关部门的多次论证、修改,并经相关区直部门研究审定。规划总体思路清晰,成果内容丰富,体系完备,基本符合旅游规划通则要求。规划紧密围绕“124”规划原则,即将我区定位为“海西区域旅游集散中心”,建设成为中国最佳旅游城市与城乡互动型生态宜居城市,打造养生度假、会展商务、休闲农业和文化创意四张特色名片,指导思想明确。规划提出我区旅游发展应以新时期旅游发展特征为背景,以整个福建、龙岩旅游发展的需要为出发点,跳出新罗、立足闽西、面向全国,具有一定合理性。规划的时空布局较为科学、合理,具有新意,各区域发展定位主题明确,重点突出、特色鲜明。规划所提出的我区旅游产业发展战略步骤、项目设置、营销策略以及市场细分等措施明确,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
请你单位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认真做好《新罗区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的实施工作。
此复
二○一二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