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LY01100-0300-2013-00033
  • 文 号:龙新政综〔2013〕119号
  • 发文日期:2013-05-09
  • 发布机构:新罗区人民政府
  • 名 称: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关于适中镇总体规划(2011-2030年)的批复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关于适中镇总体规划(2011-2030年)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3-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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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中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申请审核审批新罗区适中镇总体规划的请示》(适政〔2013〕3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适中镇总体规划(2011-203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原则同意《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期限、范围、规模和城镇定位。
  (一)规划期限:近期2011-2015年,远期2021-2030年,远景2030年以后。
  (二)规划范围:镇域为适中镇行政区划范围,总面积303.63平方公里。镇区规划区范围北至新祠、南至仁和,总面积约15平方公里。?
  (三)人口规模:近期镇域人口规模7.4万人,其中镇区6.9万人;远期镇域人口规模10万人,其中镇区8.7万人。
  (四)用地规模:城镇建设用地面积近期8平方公里,远期10平方公里。
  (五)城镇定位:闽西南部交通枢纽、新型可持续的工业强镇、生态型历史文化名镇。
  三、《总体规划》是城镇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镇区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请你镇接文后,根据批复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或调整规划;若确需调整,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报批。
  四、请你镇按要求认真做好《总体规划》资料的归档和报备工作,并尽快组织相关部门编制有关专项规划,特别是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按规定程序批准实施。
  五、请区住建部门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加强指导、监督和检查。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       
201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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