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LY01100-0400-2009-00047
  • 文 号:龙新政综〔2009〕411号
  • 发文日期:2009-10-28
  • 发布机构:新罗区人民政府
  • 名 称: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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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09〕23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福建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闽政〔2009〕20号)及《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龙政综〔2009〕33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我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主要目的
  为全面掌握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以来我国人口在数量、结构、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各级政府科学制定人口与社会、经济、资源、环境等可持续发展战略提供可靠依据,国务院决定于2010年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二、普查的内容和时间
  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此次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0年11月1日零时。
  三、普查的组织和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人口普查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普查各项工作。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与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由公安、计生、统计等23个部门组成的新罗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全区人口普查的组织与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办公室人员将由组织部门从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业务骨干(新罗公安分局2人、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1人、区委宣传部1人、区发展和改革局1人、 区教育局2人、区民政局1人、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1人、区农业局1人、区卫生局1人、区工商局1人、区统计局5人),时间为1年,具体负责人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也应于2009年11月底以前成立以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为组长的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应从乡(镇)、街道的统计、计生、教育、农业、卫生等部门抽调组成,确保组织协调工作顺畅有力。
  (二)强化责任意识。普查按属地原则,明确分工职责。由于人口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积极借鉴历次人口普查的成功经验,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这项工作顺利进行。要自始至终把“质量第一”贯穿于普查工作的每个阶段、每个环节,对普查全过程进行统筹安排,使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要建立明确的工作责任制,实施科学有效的管理,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人口普查数据质量。为确保人口普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区政府将与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签定人口普查工作目标责任制,区政府办及效能办要及时对各个阶段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发挥村级“六大员”特别是计生网络的作用,建立层层工作目标责任制,确保我区第六次人口普查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严格依法普查。人口普查是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任何单位、个人都必须积极支持和配合,并严格按照普查方案要求提供真实情况。对不如实提供人口普查资料和干扰破坏人口普查工作的,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福建省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区监察机关和统计执法机构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人口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四)广泛宣传动员。人口普查涉及到社会方方面面,关系到每一个家庭和每一个人,是和平时期最大的社会动员,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广泛宣传,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宣传部门、新闻媒体要根据普查机构的要求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深入宣传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工作。这次人口普查需要从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村、居委会)选调工作人员和普查员,有的还需要从社会上临时招聘,各单位要积极支持,保证选聘人员的素质及时间保证。
  (五)落实普查经费。按照国务院规定,这次人口普查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各乡(镇)、街道要根据普查工作的需要,综合考虑物价、人口数量和普查项目增加等因素,要按人均不低于5元的标准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足额拨付,确保到位,绝不能因普查经费短缺或不足而影响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各级普查机构要厉行节约,精打细算,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杜绝浪费和违规使用。
附件:龙岩市新罗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二○○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


龙岩市新罗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翁  庆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张齐祥  区政府办副主任
      陈丽达  区统计局局长
      陈  昌  新罗公安分局副局长
      林晟红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成  员:张品洪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吴荣川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郑 涌  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尚文梅  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吴文芬  区教育局工会主席
      林晓媛  区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局长
      詹财添  区效能办副主任
      林冰冰  区民政局副局长、双拥办主任
      陈建芹  区司法局纪检组长
      简荣昌  区财政局副局长
      张龙豪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郑 群  区人事局副局长
      雷国华  国土资源局新罗分局副局长
      张雪梅  区城乡规划建设局副主任科员
      张志坚  区农业局副局长
      林笑蓉  区卫生局党组副书记
      张汉亮  区工商局副局长
      郭小明 区广播电视事业局副局长
      尹可千  区统计局副局长
      廖瑜平  区外事侨务办副主任
      陈明舟  区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任 磊  区人武部后勤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区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尹可千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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