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LY01101-1100-2013-00105
  • 文 号:龙新政办〔2013〕186号
  • 发文日期:2013-12-17
  • 发布机构:新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名 称: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龙岩市防震减灾工作纲要的通知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龙岩市防震减灾工作纲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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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现将《龙岩市防震减灾工作纲要(2013~2017)》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17日        

 

龙岩市防震减灾工作纲要
(2013~2017)


  为贯彻《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防震减灾工作纲要(2013~2017)的通知》(闽政办〔2013〕9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防震减灾体系,强化社会管理,拓展公共服务,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地震安全保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纲要。
  一、总体目标
  以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宗旨,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建立政府主导、军地协调、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针对我市防震减灾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强地震监测预报、震害防御、地震应急救援的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全市的综合防震减灾水平,使我市具备抵御6级左右中强破坏性地震灾害的能力。通过五年的努力,力争达到:地震监测预报体系基本完善,地震预报水平明显提升;地震预警信息发布和相关紧急处置系统初步建成;震害防御水平明显提高,“农村不设防”状况根本改变;建立完善的地震应急救援体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基本到位;民众的防震减灾知识进一步普及,自救互救能力显著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地震监测预报体系
  完善地震监测预报体系和震情跟踪方案,切实提高地震分析预报水平。一旦发生震情和灾情,能快速与省地震局沟通,迅速作出震后趋势判定意见或灾情评估报告,为应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1.加快龙岩市地震宏观观测示范基地建设,力争早日建成投入使用;结合省地震局地震监测台网建设的整体布局,加密地震监测台站,加强地震监测能力;在已有地磁、形变、GPS等地震前兆监测台网的基础上,新建重力、地下流体、地电阻率等地震前兆监测台站,完善我市地震监测网络。
  2.及时分析处理地震观测资料,建立“地震异常快速核实机制”,强化年度地震危险区震情短临跟踪工作,落实震情跟踪方案,配备相关流动观测设备,根据震情发展需要,适时加密对地震重点危险区和值得注意地区地震流动监测,加密会商周期;认真做好周、月、半年、年度等日常会商,加强短临跟踪及半年、年度地震趋势研究判定,发现异常及时落实、分析、研判。
  3.开展地震监测新技术、新方法应用研究。利用我市地震宏观观测示范基地,开展动植物异常现象与地震预报的相关性研究,为我市地震预测、预报提供新的方法和途径,为我市震情趋势判定提供依据。
  (二)地震预警系统建设
  初步建成全市地震预警与发布系统,为民众逃生避险和社会重要生命线工程、矿山、高铁等采取紧急措施,减轻次生灾害,争取宝贵时间。
  1.尽快完成福建省地震监测预警与社会服务系统工程等“十二五”防震减灾重点项目在我市实施,积极争取我市成为全省地震预警信息发布试点市。逐步建设、完善地震预警信息发布网络平台,推进地震行业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在现有地震信息网络的基础上,利用数字龙岩政务外网、人防、防汛和市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的各种信息发布平台,形成覆盖全市的地震预警信息发布网络平台。建设与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市县主要新闻媒体,学校、医院等重点防灾单位,高铁、矿山等重大工程和企业互联的通信链路,为地震预警信息发布提供信息基础平台。
  2.开展普及地震预警及其信息利用专项科普宣传,使民众掌握利用紧急地震信息减轻地震灾害损失的知识,实现地震预警系统的减灾效益。根据不同用户,制定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动静结合的公共服务产品,提高民众对地震预警的基本常识的了解,更好地正确使用预警信息。
  (三)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完善地震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和指挥系统,全市建设9支400人左右,装备齐全、训练有素的专业救援队伍,基本形成应对发生6级地震应急处置与救援能力,新建20个符合国家标准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具备安置30万灾民的能力。
  1.完善全市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县、乡政府和相关部门根据新修订的《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和《龙岩市地震应急预案》,结合实际对本地区、本部门的地震预案进行修编。积极有效推进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以及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生产经营单位修编地震应急预案。制定预案培训、演练计划或指南,促进预案培训和演练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督促各部门提高预案的执行力,积极开展预案评估工作,提高预案质量和可操作性。
  2.健全完善市、县两级地震应急指挥系统。市、县两级政府要建立和完善抗震救灾指挥机构,配备必要的指挥场所,完善县级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建立健全地震应急指挥协调机制,并经常开展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能全面反映本地实际的基础数据库,完善数据库更新机制,健全信息收集和传递渠道,完善灾情信息处理方法,加强应急指挥通信保障,推广、应用龙岩市地震快速反应系统,发挥其辅助应急指挥决策的作用。
  3.多层次、全方位加强地震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地震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知识培训,并加强骨干人员的培训,依托警察、校长、老师、厂长、社区领导等基层负责人培训400名地震应急“第一响应人”,夯实基础;健全市、县两级专业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打造市级2支,县级7支,共9支“装备精良、反应快速、技术过硬”的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其中市级1支按重型救援队伍,其他8支队伍按轻型救援队伍标准进行配备,打造攻坚力量;矿山、卫生、供电、供水、通讯等部门要加强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和装备建设,提高各行业应急救援能力;加强地震应急救援专家队伍、现场工作队伍建设;健全军地协调联动机制,不断优化队伍结构。要将各级队伍救援能力训练纳入常规工作,完善地震救援队伍训练大纲。
  4.推进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地震局、团省委、省红十字会联合下发的《福建省地震救援志愿者行动实施意见》(闽震〔2009〕71号)文件精神,积极推进地震灾害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每个县(市、区)至少组建5支以上,全市共组建50支以上的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并从中培养10支骨干队伍,配备个人防护和基本救援装备,壮大我市志愿者队伍。建立震时迅速调集和组织动员地震志愿者队伍的机制。重视发挥各地灾民安置、医疗急救、卫生防疫、心理干预、建筑工程、电力通信等专业领域人才资源的重要作用,逐步开展兼职志愿者准入登记制,实施动态管理,加强相关技能培训,培养一大批具有不同专业救援技能、能够在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高效率开展救援行动的兼职志愿者,并在灾民安置和恢复重建中起到重要作用。
  5.推进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要按照全面覆盖、安全便捷、整合资源、强化功能的原则,根据全市人口分布、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科学规划,进一步推进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按省政府要求,至2015年,在漳平市、永定县各新建7处符合国家标准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其余各县、区应根据震情形势,结合本地实际,在人口密集的乡(镇、街道)建设1处以上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要把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维护经费纳入各级政府经费预算,保障日常维护工作,确保应急之需。建立健全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相关管理制度,完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启动和运维预案,特别是物资储备和紧急调拨制度,并定期开展灾民安置演练,确保每一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随时可启用。
  (四)抗震设防工作
  严格依法做好一般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审核备案制度和重大工程的安评审批制度。加强对农村民居抗震设防指导,根本改善农村民居不设防的现象。推进全市“地震烈度小区划”工作,结合农村城镇化建设和“造福工程”,积极推进农村危旧房改造,做到“地下搞清楚,地上搞结实”,提高城乡建筑物的抗震设防能力。
  1.加强抗震设防管理。地震、发改、住建、规划等部门要加强配合,严把工程抗震设防关,严格落实一般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审核备案制度和重大工程的安评审批制度,提高工程的抗震设防能力。重要工程、生命线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应按规定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进行抗震设防。结合旧城改造工作,及时加固或拆除重建抗震设防达不到要求、结构抗震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工程,确保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都能科学、合理进行抗震设防。加强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环节的抗震设防要求管理。
  2.推进全市“地震烈度小区划”工作。争取未来5年,在对我市活动断裂和深部探测的基础上,全市各中心城区完成“地震烈度小区划”工作,用“地震烈度小区划”代替全国在平均场地条件下划分的“全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更好地指导各类建设工程抗震设防。“三区两园”及有条件的中心乡(镇)应编制大比例尺的抗震设防要求区划图。
  3.制定实施农村民居加固改造规划。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摸清辖区内农村民居危旧房底数,制定辖区内农村民居加固改造规划。结合城镇化建设、造福工程、美丽乡村建设、库区移民安置等建设项目,加强村民自建房抗震设防的管理和指导。特别对土坯房要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固、拆除重建,提高抗震设防能力。
  4.加强农居地震安全服务工作。建设、国土、地震、农办、民政、水库移民、银行、保险等部门形成合力,加强对农村建房抗震设防的政策引导和技术指导。引导农民在新建或改扩建房屋时采取抗震设施,加大对农村建筑工匠、村级国土规划建设环保协管员、乡镇防震减灾助理员进行农居抗震设防相关业务技能培训,普及建筑抗震知识,推广应用农居抗震设计图集,银行、保险等部门要为建设抗震设防民居提供金融导向服务,引导农村居民实施抗震加固和建设具抗震能力的住房,使农村民居不设防得到根本改善。
  (五)防震减灾知识宣传
  以民众尤其是中小学生掌握逃生避险技能为重点,以“5·12”防灾减灾宣传日等重要时段为契机,开展多形式的防灾减灾宣传活动,提高民众地震科普知识普及率。
  1.加强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建立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本地区防震减灾宣传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并建立防震减灾宣传工作教育责任制和监督检查机制,形成防震减灾宣传工作合力。各级地震、教育、科技、文化和广播电视等部门要密切协作,各负其责,新闻媒体要将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纳入公益性宣传工作计划。
  2.科学制定五年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工作计划。开展防震减灾知识普及率调查工作,同时了解公众主要接受防震减灾知识的渠道、最想了解哪些方面的防震减灾知识和是否志愿参加防震减灾相关活动等信息。在普查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根据普查的结果,科学制定“龙岩市防震减灾科普宣传五年计划”,推进全市下一阶段防震减灾宣传工作更加扎实有效深入开展,力争到2017年,全市公众防震减灾知识普及率达到80%以上,公众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全面提升。
  3.加强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基地和示范学校建设。各县(市、区)要结合科技馆、青少年活动中心、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等场所,设置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内容,加强防震减灾科普展馆和科普教育基地建设。至2015年,每个县(市、区)建设1处以上防震减灾科普展馆,并积极创建省级和国家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加大防震减灾示范学校创建力度,至2017年,每个县(市、区)建设3所以上省级防震减灾示范学校。
  4.加强对领导干部和中小学生两大群体的防震减灾科普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等干部培训机构开设防震减灾培训课程,开展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地震科普、应急管理等知识培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防震减灾责任意识,提高应对突发地震事件的处置能力。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将防震减灾知识纳入中小学校安全教育内容,定期组织中小学生参观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应急疏散演练。有多媒体教学条件的中小学校,应使用地震部门免费提供的《福建数字地震科普馆》,多形式地开展防震减灾科普教育。
  5.做好重要时段的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在每年“5·12防灾减灾日”、“唐山地震纪念日”、“科技.人才活动周”等重要时段,地震、民政、消防、科技、发改、气象等有关部门开展集中强化宣传。全市新闻媒体要加强宣传报道,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要结合防台风、防汛等开展应急演练,举办防震减灾知识咨询和讲座,普及现场救护等自救互救知识与技能,增强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防震减灾工作机构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工作纲要,分解目标、明确任务、细化方案,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纲要实施。市地震局、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局、民政局、教育局、卫生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纲要实施的跟踪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加强防震减灾行业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尤其是地震重点危险区和值得注意地区县(市、区)地震机构建设,发挥地震部门在防灾减灾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二)完善县级地震应急指挥中心
  通过调整办公用房,或采用资源共享原则,完善县级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应急指挥中心应配备数据服务器、网络设施及视频会议系统,集地震监测、应急指挥、震灾快速预测为一体。震时,可迅速判断地震的规模、影响范围、损失等情况,并据此提出科学的救灾方案和调度方案,最大限度减少震时的混乱和人员伤亡。完善我市应对突发破坏性地震应急快速反应能力、灾情实时监测的能力和科学决策的能力。
  (三)完善投入机制
  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健全防震减灾经费投入机制,加大对防震减灾工作的政策支持和经费投入,确保当年防震减灾事业财政投入增幅不低于财政收入增长幅度;重点加大对各类专业救援队伍建设,以及地震重点危险区、重点监视防御区、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经费支持力度。
  (四)强化科技创新
  充分发挥科技在防震减灾工作中的引领作用。加快步伐提升科技支撑能力,做好科研项目建设,加大科技人才的培养力度,加强科技攻关,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推动防震减灾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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