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LY01101-1300-2011-00151
  • 文 号:龙新政办电〔2011〕36号
  • 发文日期:2011-08-08
  • 发布机构:新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名 称: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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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大《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及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危害性的认识,营造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良好氛围,根据龙岩中心城市2011年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现就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宣传活动通知如下:
      一、宣传活动时间
      2011年8月为宣传月,其中,8月12日(星期五)上午8时在人民广场集中展示各乡镇(街道)宣传车,并举行宣传车评比。
      二、宣传活动要求
      1、制作宣传彩车。各乡镇(街道)均要制作宣传彩车,具体制作要求:⑴宣传标语包括《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内容;⑵篇幅总和大于3平方米;⑶高音喇叭一副,正常扩音;⑷四周标语醒目;⑸宣传彩车可供日常宣传使用。
      2、出动宣传彩车。各乡镇(街道)均要出动宣传彩车到辖区内各村(居)进行巡回宣传,并配合巡查制止工作。集中开展宣传周活动期间,各乡镇(街道)各派一部宣传彩车,两名驾驶员参加,具体活动安排另行下文。
      3、发放宣传材料。各乡镇(街道)要进村入户进行《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并指导各村(居)委会制作一期宣传专栏。
      4、印制宣传标语。各乡镇(街道)集镇所在地、重点区域、主要路口及国省道沿线要粉刷固定标语、悬挂跨街条幅3-5条,各村(居)都有标语2-4条,标语内容详见附件。
      5、扩大媒体宣传。积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简报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报道制违工作开展情况。
      三、宣传活动形式
      采取集中宣传和分片宣传相结合。集中宣传由区城管办牵头,组织各乡镇(街道)进行宣传彩车集中宣传活动;分片宣传由各乡镇(街道)自行组织开展。
      四、组织领导
      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宣传车专项宣传活动,制定好宣传实施方案,保障宣传活动顺利开展。
 
 附件:制止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宣传标语

二〇一一年八月八日  

附件:

制止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宣传标语

      1、立即停、坚决拆、严格管、综合治
      2、坚决制止和查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
      3、坚决打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
      4、严厉查处和打击私自买卖土地的违法行为
      5、加强城镇规划、建设与管理,有效遏制违法占地、违章加层等各类违法建设行为
      6、提升城镇规划品味,营造优美人居环境
      7、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城市规划、国土资源管理的义务
      8、禁止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9、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10、保护耕地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
      11、以依法用地为荣,以违法占地为耻
      12、严格土地执法,规范土地市场
      13、为了生存与发展,请您珍惜土地
      14、土地依法登记,政府保护权益
      15、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促进城乡建设可持续发展
 16、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提高城乡规划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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