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1101-2500-2025-00012
- 备注/文号:龙新政办〔2025〕36号
- 发布机构: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0-10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工作平稳有序落地,根据《龙岩市医疗保障局 龙岩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税务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龙医保〔2025〕47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区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征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筹资标准
1. 2026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人。
2. 2026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700元。
二、缴费时间
(一)集中缴费期
2026年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限为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2月31日,从2026年1月1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二)延长缴费期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为城乡居民医保延长缴费期,参保人员按个人缴费标准缴费,从缴费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三)补缴期
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补缴期。其中: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参保人员按个人缴费标准缴费,从缴费之日起3个月后享受医保待遇;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参保人员按个人缴费标准加上财政补助标准缴费,从缴费之日起3个月后享受医保待遇。
(四)其他事项
有关连续参保缴费期限和待遇等待期等事项,按《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25〕3号)规定执行。
三、参保对象和范围
1. 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新罗区户籍城乡居民;
2. 新罗辖区内就读的在校学生(含未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在校外国籍学生);
3. 新罗区辖区内驻岩武警官兵;
4. 持有新罗区居住证(有效期内)的未稳定就业人员;
5. 在新罗区居住1年以上的非从业港澳台人员和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外籍护照人员;
6. 在新罗区内出生的非新罗区户籍新生儿。
四、缴费流程
(一)参保登记
1. 已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无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
2. 首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需进行参保登记。可通过“闽政通-医保服务”“龙岩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或到农信社(农商银行)网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进行参保登记或变更参保地。
(二)缴费方式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后,可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多元渠道自主申报缴费。
1. 线上缴费渠道:“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福建税务APP、闽政通APP。
2. 线下缴费渠道:办税服务厅窗口、农业银行柜面、农信社(农商银行)柜面及其普惠金融服务点办理缴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辅导缴费。
五、实行分类资助参保政策
(一)对个人缴费确有困难的群众按规定给予分类资助。其中:对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县以上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认定的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给予全额资助;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纳入乡村振兴部门监测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员(简称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员按照90%比例给予定额资助,个人按照10%比例标准缴费,即这类对象2026年个人缴费金额为40元。
(二)对符合条件的新增医疗救助对象应及时认定并资助参保,医疗救助相关待遇从认定之日次月起执行。2025年12月31日(含当天)前认定的医疗救助对象,2026年享受资助参保。2026年1月1日起认定的医疗救助对象,认定前已缴交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的,不再资助参保。对享受定额资助的救助对象中因个人原因放弃参保的,属地政府应做好参保动员工作,提高其参保积极性;不按规定参保缴费的,视为放弃当年医疗保险和救助待遇。
(三)经卫健部门确认的计生优抚对象(农村二女结扎户、农村独女办证户),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卫健部门向当地财政按规定申请补助,退费工作由卫健部门负责。
六、统筹推进
(一)强化组织保障
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围绕“政府主导、镇村联动、部门配合、税务征缴、多元缴费”的征缴模式,发挥政府责任主体作用,系统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征缴工作。医保、财政、税务部门要强化工作协同加强基层网格员队伍建设,完善“一人一档”全民参保数据库。医保部门要做好参保人员信息维护,及时与民政、人社、卫健、农业农村、残联、退役军人事务、教育等部门进行数据交互,实现同步基础信息,动态管理台账。税务部门要做好缴费方式的宣传培训、操作辅导等工作,强化运维保障、完善缴费渠道。财政部门要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财政补助资金,并按规定及时下拨医保部门和镇(街)的工作经费。
(二)强化宣传动员
医保、税务部门要联合相关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定点医药机构、基层组织等开展多渠道、多形式集中宣传,充分利用网站、公众号、村居微信群、电视、广播等媒介,加大医保待遇享受、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缴费渠道、参保激励约束机制等政策的解读。同时,要积极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决参保人员的合理诉求。
(三)提升服务质效
要按照“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要求,提升经办管理服务水平,优化参保登记缴费服务。要全面推广“15分钟医保服务圈”,落实“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实现新生儿“出生即参保”。积极推进参保缴费业务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厅联办”,推动“参保一件事”一次办,为参保人员提供“一站式”服务。
七、咨询方式
1. 政策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龙岩医疗保障”或咨询当地医保窗口。
参保咨询电话(医保):12345-2转医保
2. 征缴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福建税务”“龙岩税务”,或拨打咨询电话12366,或咨询当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
缴费咨询电话(税务):2260819

城乡居民医保缴费聚合码

“福建税务”微信公众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0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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