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1101-2500-2026-00002
- 备注/文号:龙新政办〔2026〕5号
- 发布机构: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3-23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的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细化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
二、各承办单位要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相关要求,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公布”等法定程序,确保内容合法、程序规范。未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区委常委会议集体审议。
三、各承办单位要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四、将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纳入2026年度法治建设督察内容。区司法局要加大对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建立、执行进度、履行程序等相关情况的督察指导力度,高质量做好合法性审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评价机制,确保决策事项规范高效实施。
五、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管理,并根据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任务情况进行动态调整。确需新增或调整的,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按规定程序及时上报审批。
附件: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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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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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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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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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罗区2026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
区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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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新罗区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助推新质生产力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
区工信科技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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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新罗区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
区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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