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LY01101-3000-2022-00014 | 主题分类 | 30: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
发布机构 |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龙新政办〔2022〕30号 |
公文生成日期: | 2022-05-06 | ||
标 题: |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新罗区龙州经济发展中心印章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新罗区龙州经济发展中心印章的通知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区委编委《关于印发龙岩市新罗区龙州经济发展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龙新编委〔2021〕43号)精神,“福建龙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更名为“龙岩市新罗区龙州经济发展中心”,为隶属于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的相当正科级事业单位,委托龙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管理。现启用“龙岩市新罗区龙州经济发展中心”印章壹枚,原“福建龙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印章同时废止。
附:
新 印 模 旧 印 模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6日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主办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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