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单位:
现将《龙岩市商务局 龙岩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省级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首季度电子商务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岩商务综财〔2020〕15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企业申报的纸质材料一式六份于2020年4月3日前交区惠企窗口,并将电子版报至区商务局电商办邮箱:lyxldsb@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项目申报联系人:新罗区商务局 苏晓艳 3290619
附件:1.《龙岩市商务局 龙岩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省级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首季度电子商务资金申报工作的通
知》(岩商务综财〔2020〕15号)
2.福建省商务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首季度电子商务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商务〔2020〕48号)
新罗区商务局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