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直相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省级商务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外〔2019〕9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省级商务发展资金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商务〔2021〕101号)、《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申报商贸重点企业救灾保供和灾后重建专项资金的通知》(闽商务〔 2021〕 125号)、《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2020年省级商务发展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商务〔 2020〕60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抓紧时间准备申报材料,并于截止期限前提交到新罗区惠企窗口。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大众茶馆”试点项目专项资金
1.申报材料格式:材料一式5份,按A4封面格式版面,用较硬的纸质做封面装订成册,并报电子版至电子邮箱:swjsctjk@163.com
2.材料内容(详见附件1);
3.所有复印件均要标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申报企业、单位公章、骑缝章。
申报材料请于2021年9月8日前提交到新罗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新罗区惠企窗口,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如有疑问请致电:商贸和服务业股 3290619
二、省级城市副食品重点调控基地专项资金
1.申报材料格式:材料一式5份,按A4封面格式版面,用较硬的纸质做封面装订成册,并报电子版至电子邮箱:swjsctjk@163.com
2.材料内容(详见附件1);
3.所有复印件均要标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申报企业、单位公章、骑缝章。
申报材料请于2021年9月17日前提交到新罗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新罗区惠企窗口,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如有疑问请致电:市场秩序股 3308233
三、商贸重点企业救灾保供和灾后重建专项资金
1.申报材料格式:材料一式5份,按A4封面格式版面,用较硬的纸质做封面装订成册,并报电子版至电子邮箱:swjsctjk@163.com
2.材料内容(详见附件1);
3.所有复印件均要标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申报企业、单位公章、骑缝章。
申报材料请在受灾15个工作日内提交到新罗区商务局市场秩序股
如有疑问请致电:市场秩序股 3308233
四、追溯系统试点建设项目专项资金
1.申报材料格式:材料一式5份,按A4封面格式版面,用较硬的纸质做封面装订成册,并报电子版至电子邮箱:swjsctjk@163.com
2.材料内容(详见附件1);
3.所有复印件均要标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申报企业、单位公章、骑缝章。
申报材料请于2021年9月17日前提交到新罗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新罗区惠企窗口,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如有疑问请致电:市场秩序股 3308233
附件:1.《龙岩市商务局 龙岩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大众茶馆”、省级重点基地、救灾保供和灾后重建以及追溯系统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岩商务综财【2021】28号)
龙岩市新罗区商务局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