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扶持“4+5”产业发展系列政策措施的通知》(龙新政综〔2020〕8号)文件精神,做好新罗区促进商贸物流产业发展十三条措施补助资金的申报工作,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资格范围
㈠资格。凡注册在新罗区并纳税的从事现代物流、商贸流通、商业管理等服务业企业或组织机构,不分所有制及隶属关系,均属该政策支持范围。
㈡时间。企业或相关主体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的经营管理活动或项目建设投资。
二、 申报项目
1. 新建改造物流项目
2. 鼓励企业剥离物流业务独立经营
3. 鼓励物流企业做大做强
4. 引进城市配送项目
5. 新建冷链物流项目
6. 改造提升冷链物流项目
7. 大型商业综合体改造升级
8. 新建商业综合体
9. 培育品牌特色商业街
10. 管理团队扶持
11. 鼓励引进知名品牌连锁企业进社区
12. 鼓励打造特色节会品牌
三、 材料要求及流程
1.申报材料格式:材料一式二份,按统一封面格式A4版面(附件1),用较硬的纸质做封面装订成册,封面要盖公章;
2.材料内容(详见附件);
3.所有复印件均要标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申报企业、单位公章。
请申报单位于2021年12月15日前将一式二份申报材
交登高东路233号新罗区商务局6楼商贸和服务业股,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龙岩市新罗区商务局 龙岩市新罗区财政局关于申报2020年度新罗区“4+5”产业之促进商贸物流产业发展十三条措施补助资金的通知》(龙新商务〔2021〕94号)
龙岩市新罗区商务局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