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政策申报程序,进一步压缩企业申报政策资金时限,加快兑现惠企政策,现将《龙岩市商务局 龙岩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培育限上商贸企业等项目市级奖补资金的通知》(岩商务综财〔2022〕2号)惠企政策的申报要求通知如下,请各镇街及时通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抓紧时间准备申报材料,并于截止期限前提交到新罗区惠企窗口。
一、申报条件
(一)培育限上商贸企业
在本市登记注册,合法经营、依法纳税,内部财务会计制度健 全,按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表等相关资料,符合《龙岩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部门关于印发龙岩市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二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龙发改服务〔2021〕4号)文件条款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均可申报2021年度培育限上商贸企业奖励资金。
1.对新增限额以上商贸企业给予不超过2万元奖励;
2.对月度新增且1-12月统计快报中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当年销售额(营业额)分别达到1亿元、5000万元、500万元、500万元以上的,分别再给予一次性不超过2万元、5万元、2万元、3万元的奖励。
(二)中心城区做大做强限额以上商贸龙头企业
在中心城区登记注册,合法经营、依法纳税,内部财务会计制度健全,按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表等相关资料,符合《龙岩市支持中心城区经济加快发展行动方案(2020-2022年)》(龙政办〔2020〕 83号)》文件条款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年销售额(营业额)首次达到2亿、1亿、0.5亿、0.2亿元且增长25%、15%、20%、15%及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首次达到5亿、3亿、0.8亿、0.3亿元且增长25%、15%、20%、15%及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月度新增限上商贸企业只认定当年销售额(营业额)。此项奖励措施与上述第(一)项第2点按就高原则兑现。
二、材料要求及流程申报。
申报材料按照以下顺序要求装订成册。
(一)培育限上企业申报材料
1.对新增限额以上商贸企业给予不超过2万元奖励的申报材料: 由各县(市、区)、龙岩高新区(龙岩经开区) 商务局制定并审核存档。
2.对月度新增且1-12月统计快报中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当年销售额(营业额)达标奖励的申报材料:
(1)2021年度培育限上商贸企业及做大做强商贸龙头企业市级奖励资金申报表(附件1);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2021年度的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经营情况的截屏资料(仅月度新增限上企业提供);
(4)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声明(附件2);
(5)公司(单位)不存在涉黑涉恶问题和失信行为及近3年内没有发生安全事故的声明(附件3) ;
(6)由新罗区应急管理局开具的3年内无发生安全事故的证明。
(二)中心城区做大做强限额以上商贸龙头企业的申报材料:
1.填写完整的2021年度培育限上商贸企业及做大做强商贸龙头企业市级奖励资金申报表(附件1);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3.2019-2021年度的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经营情况的截屏资料(月度新增企业仅提交2021年度截屏资料);
4.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声明(附件2);
5.公司(单位)不存在涉黑涉恶问题和失信行为及近3年内没有发生安全事故的声明(附件3);
6.由新罗区应急管理局开具的3年内无发生安全事故的证明。
申报材料格式:材料一式四份,按统一封面格式A4版面,用较硬的纸质做封面装订成册,封面要盖公章;材料内容(详见附件);所有复印件均要标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申报企业、单位公章。申报材料请于2022年2月18日前提交到新罗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新罗区惠企窗口(地址:曹溪街道华莲路138号金融中心B3幢龙岩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区23号),逾期报送将不予受理。
咨询电话:商贸和服务业股 3290619
附件:《龙岩市商务局 龙岩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培育限上商贸企业等项目市级奖补资金的通知》(岩商务综财〔2022〕2号)
龙岩市新罗区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