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沙镇历史建筑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7-31 16:29 字号: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为更高效地预防历史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及时控制并消除火灾风险,同时确保历史建筑得到妥善保护。我镇研究制定了《白沙镇历史建筑消防安全应急预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白沙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31日

  白沙镇历史建筑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历史建筑火灾安全隐患,保障在历史建筑内居住的村民、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历史建筑得到有效保护,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一)统一指挥。建立历史建筑火灾应急救援指挥部,救援指挥部设在白沙镇村镇站,组织开展事故预防、事故处理、事故抢险、应急救援、维护稳定等各项火灾应急救援工作。

  (二)自救为主,反应迅速。白沙镇(火灾应急救援指挥部牵头,负责指导和协调各部门、单位参与火灾救援及各项消防工作,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参与并服从白沙镇火灾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导。其他有关部门要主动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充分依靠和发挥义务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在处置火灾事故中的突击队作用,辅之以外部一切可利用资源,做到自救为主,反应灵敏迅速。

  (三)坚持“救人第一”、“积极抢救保护历史建筑”的原则。在实施灭火的同时,当火场有人员受到火势威胁时,应当首先抢救人员,迅速组织人员疏散,同时全力保护历史建筑及其他文化遗产,尽力减少火灾损失。

  二、组织机构及责任

  (一)加强领导,成立火灾应急救援指挥部

  白沙镇组织成立历史建筑火灾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领导和处理本预案下的火灾突发事件。

  总 指 挥:张明玮(白沙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总指挥: 傅其新(分管领导)

  成     员:  钟  煜(镇党政办负责人)

  曾天龙(派出所所长)

  熊玮清(供电所所长)

  林智青(镇乡村振兴办负责人)

  林思伦(镇综合执法队负责人)

  杨晓煌(镇村镇站负责人)

  刘炎兰(镇宣传办负责人)

  詹益铭(村支部书记)

  俞周其(村支部书记)

  廖日金(村支部书记)

  詹金珠(村支部书记)

  陈根发(村支部书记)

  吴碧华(村支部书记)

  吴佳林(村支部书记)

  詹小红(村支部书记)

  黄津伟(村支部书记)

  指挥部根据火灾形势作出总体布置,迅速制定处置方案;组织救援人员力量,协调作战,及时控制火灾。指挥部下设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系组、后勤保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通讯电力组,具体承担事故救援和处置工作。

  (二)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1.加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做好火灾隐患登记和上报;

  2.加强火灾防范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村民群众、游客的火灾防范意识;

  3.加大力度开展火灾消防演练,提高火灾应急救援能力。

  4.出现火灾紧急事件时及时开展火灾事故的救援工作,协调和指导各有关部门、单位参与救援,并组织和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火灾救援中。

  (三)各应急救援组的职责

  1.灭火行动组

  组  长:王廷彪

  成  员:林业站、综合执法队

  主要职责:接到火灾报警后立即奔赴火灾现场,负责指挥,快速准确利用一切灭火器材全力扑救初级火灾,控制火势蔓延。

  2.通讯报道组

  组长:郑方圆

  成员:党政办、宣办

  主要职责:发生火灾事故时,按照程序及时报告上级政府和通知有关部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简要情况,并随时报告事故的后续情况,正确引导舆情、舆论导向。

  3.疏散引导组

  组长:林政德

  成员:派出所、交警支队、各村委会、综治办

  主要职责:搜索未及时疏散人员,引导人员疏散自救,确保人员安全快速疏散,将人员疏散至安全区域,维护交通秩序,确保进入灾区的道路畅通。

  4.后勤保障组

  组长:郑方圆

  成员:供电所、水利站、党政办、民政办、财政所

  主要职责:负责保障应急救援电力、水源、交通运输车辆、救灾物资。

  5.安全防护组

  组长:傅其新

  成员:卫生院、计生站、综治办、派出所、纪委办、自然资源所

  主要职责: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并视伤情转运其他医疗机构。控制各出入口、无关人员只许出不许进。火灾扑灭后,保护现场。

  6.通讯电力组

  组长:林炜

  成员:供电所

  主要职责:负责灾区电力抢修,确保灾区通讯、电力畅通。

  )应急指挥体系

  火灾事故发生时,火灾应急救援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启用各应急救援组。组织实施现场应急处置。

  三、火灾事故预防

  (一)根据有关规定完善配齐历史建筑内的消防器材,消防安全责任人在巡查过程中加强对各种消防设施的管护,并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为及时扑灭火灾事故提供保障。

  (二)加强消防培训和演练,确保所有人员正确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火灾自救方法,熟悉逃生路径。

  (三)增强火灾应急救援指挥部和管理人员处置火灾事故的敏感性和忧患意识,超前防范次生、衍生事件,坚决防止重大火灾事件的发生。

  四、应急处置

  (一)火灾事故应急先期急救控制

  1.在火灾发生初期,火灾应急救援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扑救、报警,对受伤人员进行急救,并根据火势发展及时组织人员疏散。公安消防机构到达后,服从公安消防机构指挥。

  2.采取措施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尽可能收集证据,并尽力控制肇事人员。

  (二)报警

  在发生火灾事故或有一般火情发生并可能演变成火灾的情况下,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火灾事故发现人员应立即拨打公安消防电话“119”报警,并立即向镇消防安全值班办公室上报火情“2637636”,说明起火部位、燃烧物质、火势大小及蔓延方向等。同时值班人员在接到报告后,按照火灾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示和相关规定,向上级报告。

  )应急响应

  1.成立火灾应急指挥部:在发现或接到火灾发生通知后,立即启用火灾应急救援指挥部并启动火灾应急预案,迅速组织开展火灾扑救工作。

  2.应急指挥部总指挥长或副总指挥带队,带领相关应急救援工作组迅速赶赴现场直接指挥、协调应急处理。必要时,直接调用全镇应急力量加入应急工作组和抢险救灾组,接受统一指挥。

  五、信息发布

  消防事故应急处置信息由火灾应急救援指挥部进行发布,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事故信息。

  六、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理

  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根据需要成立善后处置小组,负责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开展事故调查,并开展理赔、肇事责任追究等工作。对现场进行保护,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的情况。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应急结束后,应将各类消防设施和力量恢复到应急前的状态。

  (二)总结改进

  事故应急结束后,应查找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并根据应急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不断修订、完善相关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