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瓶装燃气安全 风险防范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11-28 15:22 字号:

  各社区、各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根据《龙岩市新罗区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瓶装燃气安全风险防范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龙新燃安办〔2024〕11号)工作部署,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瓶装燃气安全风险防范百日攻坚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龙岩市新罗区燃气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要求,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扎实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分析研判燃气行业领域突出安全风险,研究对策措施,精准发力,靶向整治,切实落实燃气安全防范各项措施,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自查自纠、化解基层用气隐患

  1.督促落实入户安检工作责任

  督促各瓶装燃气经营企业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排查整治充装、运输、存储、销售、配送等各环节的薄弱环节和重大风险点。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体系,是否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是否按规定进行入户安检和安全宣传等。

  2.充分发挥网格员管理作用。各社区要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制定居民用户属地检查和安全用气宣传计划,利用社区网格员分块排查等方式,提醒辖区内餐饮用户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着力构建燃气安全风险隐患第一时间发现报告机制,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置;督促企业(单位)开展用气安全自查,及时制止燃气使用违法行为,推动燃气安全问题特别是安全用气隐患化解在基层。

  (二)深入全面排查、推进用户末端隐患治理

  各社区、街道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1.加强经营性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居民用户使用燃气安全管理,对工业厂房、办公楼等非餐饮经营场所内使用瓶装液化气的小餐馆、小食堂等场所开展摸排检查。

  2.街道各部门督促各自行业领域的用气单位落实检查、隐患治理、应急演练等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教育办、文化站、卫健办、民政办督促落实本行业领域餐饮场所进行“瓶改管”或“气改电”。

  4.有关部门单位发现餐饮企业使用禁止使用的50kg“气液双相”气瓶、可调节出口压力的调压器,对燃烧器具进行中压供气,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假冒伪劣的液化石油气瓶、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调压器、连接软管、灶具等燃气具及配件等的,要及时上报食安办统一汇总,由食安办移送市场监管部门。

  (三)多渠道宣传、提高用户安全意识

  要多形式开展瓶装液化气安全宣传教育,利用网络媒体与传统宣传等多种渠道,通过公众号、短视频、宣传单等形式开展燃气宣传和警示教育。要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网格员的作用,组织开展入户安全宣传活动,普及安全法规和安全使用知识,提高用户对燃气违规、违法使用危害性和危险性的认识。要加强对餐饮场所从业人员的安全用气培训,悉心告知安全用气注意事项、液化气泄漏处置方法,切实提高用户安全意识。

  三、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改阶段(2024年11月15日前)

  各社区、有关部门要按照燃气安全风险防范百日攻坚行动要求,针对工作重点,结合实际,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自改,提高燃气经营企业、使用瓶装燃气的餐饮场所的安全管理水平。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4年11月16日至12月20日)

  按照“边动员、边排查、边整治”的原则,对瓶装燃气经营企业、餐饮等场所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建立问题隐患清单、责任清单和销号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12月21日-2025年1月30日)

  住建办牵头各有关部门开展整治“回头看”工作,确保存量安全隐患逐项及时整改到位,防止久拖不改、改后反弹,确保百日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统筹协调。各社区、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瓶装燃气安全风险防范百日攻坚行动,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牵头负责相关工作并建立工作网络,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2.强化整改问效。要结合百日攻坚行动,对照瓶装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强化整改落实。组织人员力量深入现场严督细查、服务指导,通过专项检查真正解决安全问题、提高安全水平。

  3.强化部门联动。各社区、各相关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建立信息共享和联合机制,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能整改的要求限期整改,不能整改的及时上报上级部门。

  请各社区、各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要求,切实做好瓶装燃气安全风险防范百日攻坚行动各项工作,为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作出积极贡献。并分别于12月18日、1月28日前将百日攻坚成果以表格形式上报住建办(见附件1),电话:321****,邮箱:38689****@qq.com。

  东城街道办事处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