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肖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镇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8-28 17:47 字号: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

  为加强我镇的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制度,确保社会安定稳定,因人事变动,根据镇领导调整情况和班子分工情况,重新明确镇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如下

  镇长林浪是全镇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领导镇安全生产工作,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党委副书记林钗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全镇职业卫生病防治及其他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职责权限内的安全生产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宣传委员张丽芳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全镇经营性娱乐场所、旅游(含星级以上酒店)及其他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职责权限内的安全生产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统战委员王美云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宗教寺庙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职责权限内的安全生产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武装部长张玉聪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矿山、特种设备、地质灾害、道路交通及其他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职责权限内的安全生产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派出所所长章滨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査民爆器材及其他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职责权限内的安全生产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副镇长陈彬洁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全镇学校、环保、防震减灾及其他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职责权限内的安全生产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陈清伦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全镇防洪、森林防火、农业及其他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职责权限内的安全生产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社区事务服务中心主任王磊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全镇建筑、液化燃气及其他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职责权限内的安全生产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乡村振兴和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黄绍繁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电力电网、工贸企业、商贸流通领域、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防灾减灾及其他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职责权限内的安全生产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东肖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日

  

    东肖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372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