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党支部、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全镇森林防火工作,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绿色和谐社会,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福建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及市、区有关要求,结合我镇的实际,特制订《龙门镇森林火灾事故处置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预案要求,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新罗区龙门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5日
龙门镇森林火灾事故处置预案
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科学扑救;以人为本,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进一步建立健全高森林火险的预警响应及森林火灾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福建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及市、区有关要求,结合我镇的实际,制订本预案。
一、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
二、组织指挥机构与职责
本预案启动后,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承担本镇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
指 挥 长:邱 菁(龙门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指挥长:陈云海(龙门镇党委统战委员、分管林业)
成 员:吴亘芊、廖靖生、傅岩青、连扬迪、罗晓燕、
陈云海、林政德、郭 洁、郑宾彬、王华东、
罗 鑫、吴建鑫、陈耕辉、黄诗艺、涂奇明、
郑玮琪、郭朝强、林 露、彭伟杰、罗俊杰、
林 锐、邱健珂、陈玉波、李樟庆、张庭杰、
黄啟龙、刘勇宾、谢福娣、黄思彭、郭洁琼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陈耕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镇党政办和林业站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落实各项防火措施,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处理日常事务等。
三、加强组织
指挥部下辖镇森林防火办公室、镇专业应急队、镇机关应急分队、各村半专业应急分队和后勤保障组。森林防火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落实各项防火措施,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处理日常事务等,各队伍积极配合办公室森林防火工作。
四、加强宣传
在高森林火险期间,林业站、下村干部将区政府发布的《森林防火禁火令》公告张贴到农贸市场、村部、林区内的工矿企业等醒目位置。组织各工作片及林业部门出动巡逻宣传车,上路巡回并进山入林进行广播宣传,在街道、进山的主要路口悬挂防火宣传横幅。各村要充分利用标语、板报、发放宣传单等形式,把森林防火意识渗透到每家每户,从根本上杜绝火灾的发生。
五、加强巡查
护林员要加强巡查,分片开展巡山护林和火灾隐患排查工作,要加大对森林旅游区的巡山护林力度,要深入山头地块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严格执行“五不准、五禁止”制度。在高森林火险期间,各村要视情况增加人员,做好巡查工作,禁止一切野外用火,镇各包片、林业站对各村的巡查情况进行监督。同时设立森林防火举报电话(党政办:2561101,林业站:2561113),积极动员群众参与野外违章用火监督。
各村、林业站要加强值班值守,设立固定电话,随时掌握辖区内火灾防控情况。在高森林火险期间,镇机关干部、各村两委干部取消休假,保证通信畅通,以便及时处置各类情况。发布禁火令期间,按上级要求需要待命的,镇专业应急队需在上午11时在林业站集中待命,保证出勤率在80%以上。
六、科学处理
森林火灾的扑救要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按以下程序进行。
1.自救。各村积极有序地组织村干部、村民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进行自救。
2.报告。包村干部、村书记、主任及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村林技员、生态林护林员均为森林火灾火情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当发现森林火情后,责任人应立即报告镇值班室(电话:2561101)或林业站(电话:2561113),需报告内容包括:起火时间、地点(自然村、山场名称),可能起火原因,起火地点树种,火场地形地貌特点、火势走向、火点个数,火线长度,扑救的难易程度,就近组织扑救的能力,需支援的人员等。值班人员接到火情报告后,应立即向镇党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林业站站长报告,向火灾发生所在村书记、主任通报。
3.指挥。接到报告,迅速派出火灾事故发生地挂村领导和林业站人员先到达火场,会同火情发生村的村干部和火灾报警人员进一步查明火情,及时向镇领导报告。火势较大的情况下,派出镇专业应急队,同时视情况请求区防火办支援。在现场的镇领导或林业站站长要及时掌握火情动态,针对火场不同地形、火势蔓延速度、林火强度等,现场研究制定科学的扑救方案。各部门救援行动均需在区、镇林业部门或镇领导的科学指挥下进行,不得各自为战,避免意外事情发生。
4.看守火场。森林火灾明火扑灭后组织足够人员清理火场,消灭复燃隐患。由镇包村领导负责安排,村干部和村半专业应急队组成火场看守小组,留足防火机具,在火场值守,看守人员必须不间断看守已扑灭的火线,扑灭余火,防止复燃。如遇复燃特别严重,看守小组无法扑灭时,要立即报告,请求增援。
5.撤离。在明火扑灭后未出现复燃,并确认火场不会再复燃的情况下,才可考虑宣布火灾彻底打灭。由火场看守小组负责人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长报告,经同意后撤离火场。
七、后勤保障
1.物资保障。接到火警救助后,机关后勤组要及时采购矿泉水、食品、机油、汽油、应急药品等,并负责将这些物资运送到火灾发生村,交到物资保障组人员手中。
2.医疗保障。镇卫生院接到伤亡情况报告后,要迅速组织扑火救灾医疗(组)奔赴灾情发生地或在卫生院做好抢救工作。
八、善后工作
1.火案查处:由森林公安部门调查、查处森林火灾案件,林业站,镇政府和村委要给予积极配合。
2.火灾评估。森林火灾结束后,林业站应及时到达火灾山场勾绘地图、评估森林资源损失情况,并及时上报过火面积、森林受害面积等有关数据。
九、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