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落实《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扎实推进龙岩市生育友好城市建设,经研究决定,于2023年4月1日至6月30日,在我镇全面开展优化生育政策宣传活动。为保障宣传活动的顺利开展,特制定《龙门镇优化生育政策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龙门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4日
龙门镇优化生育政策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优化生育政策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 的通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 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 学习宣传提纲的通知》《国家卫生健康委 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优化生育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等精神和市、区优化生育政策宣传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加强优化生育政策宣传工作,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为主线,全方位加强宣传引导工作,推动构建新型婚育文化和生育友好型社会,营造有利于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宣传内容
在新修订的《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发布一周年之际,各村(社区)要认真按照中央、省、市、区有关加强优化生育政策宣传工作的系列部署要求,重点加强以下方面的宣传。
(一)宣传优化生育政策。各村加强人口发展宣传教育,开展人口基本国情、省情市情和人口形势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居民正确认识人口发展的结构性变化以及生育政策的完善调整,持续深入优化生育政策,要讲清楚政策背景、原则目标、主要任务、突出特点、宣传口号。
(二)宣传配套支持政策。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宣传计划生育婚假、产假、育儿假福利待遇,婚假、产假、护理假和育儿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规模,提高保育质量和服务水平。
(三)宣传新型婚育文化。宣传尊重父母、尊重生育、儿童优先、男女平等的社会价值,倡导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夫妻共担育儿责任,反对女性就业歧视,破除高价彩礼等陈规陋习,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宣传教育,教育引导青年树立文明、健康、理性的婚育观和家庭观,构建新型人口婚育文化。
(四)加强建设生育友好城市宣传。积极倡导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加快打造龙岩市生育友好城市建设工作,重点宣传《龙岩市生育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等活动。
三、活动任务及措施
结合我镇实际,集中力量抓好优化生育政策、建设生育友好城市宣传活动。
(一)抓好四个专项重点任务
1.掀起学习热潮。各村要深入开展《中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省《条例》以及优化生育政策系列文件的专题学习,对各村卫生计生健康员进行专题学习培训,全面把握有关新规定、新任务和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对优化生育政策的认识和理解,有效推动生育服务管理改革。
2.强化宣传工作。各村要结合国际家庭日、计生协会员日、“六一”儿童节、世界人口日、国际女童日等重要节点和传统节日,组织开展有吸引力的宣传活动,利用宣传栏、沿街店面LED、标语、微信群、抖音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和普及率,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提高宣传效果。
3.开展宣传进社企活动。各村要结合实际,在广场、宣传栏及村党群服务中心等场所摆放、张贴、悬挂、发放宣传《中央决定》《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政策,与群众面对面开展政策宣传和解读,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4.加强日常宣传引导。各村卫生计生健康员结合日常入户走访、信息核查、养育指导等工作,深入群众,加强对育龄群众再生育的引导,讲清二孩、 三孩生育对降低独生子女家庭风险、减轻养老负担的意义,进一步做好正面引导。
(二)采取三个重点活动措施
1.开展主题宣传。4、5、6月份,各村每月要组织开展一次“建设生育友好城市”社会宣传活动,倡导生育友好的社会价值,宣传建设生育友好城市取得的成效;宣传家庭孝道、血缘亲情、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发放通俗易懂的宣传折页、手册、标语等宣传品。
2.清理宣传标语。根据上级的通知精神,对不合时宜的计划生育宣传标语及时进行清理,并按照“优化生育政策宣传标语”内容,重新制作标语进行宣传。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优化生育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我国人口发展形势变化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各村要以新修订的《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发布一周年为契机,根据本村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三孩生育政策的贯彻实施工作计划,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二)强化宣传,重抓成效。各村要制定优化生育政策学习宣传工作的具体方案和计划,积极营造优化生育政策的宣传氛围,做到形式丰富、效果显著。
各村在4月15日前,向龙门镇卫健办报送优化生育政策的学习宣传活动方案和贯彻落实《龙岩市生育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工作计划,5月8日前和6月5日前分别报送4月份和5月份的《龙门镇优化生育政策宣传活动统计表》,7月5日前报送活动总结和《龙门镇优化生育政策宣传活动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