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镇直各部门:
根据《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政府办《乡镇街道道安综合整治工作职责规定考评方案和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龙新政办〔2021〕46号)和《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街道道安综合整治工作职责规定考评方案和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龙政办〔2021〕43号)文件精神,为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推进职能转变,经研究,现将“对道路交通安全的监督检查”纳入本单位权责清单。
附件:新罗区铁山镇权责清单(新增事项)
铁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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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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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罗区铁山镇权责清单(新增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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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责事项 |
子项名称 |
设定依据 |
事项类型 |
责任主体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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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对道路交通安全的监督检查 |
1.《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政府办〈乡镇街道道安综合整治工作职责规定考评方案和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龙新政办〔2021〕46号) ……各镇(街)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健全完善道安责任制体系…… 2.《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街道道安综合整治工作职责规定考评方案和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龙政办〔2021〕43号) 第二章第五条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道安综合整治工作全面负责,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 |
行政监督检查 |
交通运输 |
2021年新增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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