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切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镇班子成员分工调整,经研究,决定调整充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17项专项整治工作组成员,具体如下:
一、镇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江和增(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陈德丰(副镇长)
副 组 长:曹泽丽(党委副书记)
姚 卉(纪委书记)
李剑东(党委组织委员)
邓润磊(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刘 键(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黄 宇(副镇长)
曾逸顺(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邱勤宇(乡村振兴和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郭烜成(四级主任科员)
李玉根(岩山镇派出所所长)
成 员:
翁志强(党政办负责人、村镇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陈钦龙(安监站负责人)
陈棋焕(矿管所负责人)
陈水林(综治办负责人)
陈章健(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汤炬亮(畜牧兽医水产站站长)
陈建成(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汤宇峰(水利站负责人)
张超业(公路站负责人)
陈日斌(土管所负责人)
黄 江(执法中队队长)
张栢辉(岩山学校校长)
谢小龙(卫生院院长)
杜 鹏(林业站站长)
陈柏雁(电力公司支部书记)
镇政府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17个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按照镇党政班子成员分工情况要求抓好落实。镇安全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镇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陈德丰副镇长负责,其他副职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负责对应分管工作领域安全生产。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陈钦龙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17专项安全生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1.岩山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 宇(兼)
成员由道安办、派出所、安监站、司法所、公路站、岩山学校、岩山中心幼儿园、卫生院、农机站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2.岩山镇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德丰(兼)
成员由企管站、安监站、煤管站、平安办、林业站、派出所、文化站、工会、劳动保障事务所、矿管所、卫生院、电力公司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3.岩山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陈德丰(兼)
成员由企管站、矿管所、派出所、安监站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4.岩山镇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剑东(兼)
成员由消防站、派出所、综治办、安监站、村管站、岩山学校、岩山中心幼儿园、民政办、文化站、电力公司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5.岩山镇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德丰(兼)
成员由企管站、安监站、水利站、劳动保障事务所、环保办、派出所、综治办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6.岩山镇水利水电、电力设施保护与电力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 宇(兼)、陈德丰(兼)
成员由水利站、安监站、派出所、村管站、矿管所、林业站、土管所、环保站、平安办、电力公司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7.岩山镇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德丰(兼)
成员由安监站、派出所、企管站、村管站、执法中队、公路站、农技站、卫生院、环保站、劳动保障事务所、平安办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8.岩山镇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曹泽丽(兼)
成员由派出所、企管站、安监站、平安办、卫生院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9.岩山镇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剑东(兼)
成员由岩山学校、岩山中心幼儿园、派出所、安监站、司法所、公路站、文化站、卫生院、团委、平安办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10.岩山镇农业机械及林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德丰(兼)、曾逸顺(兼)
成员由农技站、农机站、林业站、派出所、企管站、安监站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11.岩山镇职业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曾逸顺(兼)
成员由企管站、安监站、卫生院、卫健办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12.岩山镇建筑工程及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 键(兼)
成员由镇村管站、安监站、派出所、执法中队、平安办、劳动保障事务所、土管所、卫生院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13.岩山镇无证无照经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 键(兼)
成员由市场监管所、企管站、派出所、村管站、农技站、文化站、卫生院、环保站、安监站、执法中队、平安办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14.岩山镇旅游非景区景点和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邱勤宇(兼)
成员由旅游办、文化站、派出所、企管站、劳动保障事务所、学校、村管站、卫生院、环保站、安监站、市场监管所、执法中队、综治办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15.岩山镇无证非法矿山及地灾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陈德丰(兼)
成员由企管站、矿管所、监察室、综治办、派出所、林业站、劳动保障事务所、煤管站、安监站、电力公司等单位负责人及相关包硐领导干部组成。
16.岩山镇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曾逸顺(兼)
成员由卫生院、企管站、安监站、工商所 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17.新罗区商贸流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 键(兼)
成员由市场监管所、企管站、安监站、卫生院、三产办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三、其它事项
各挂钩领导应充实对应的安全整治工作小组,按上级要求及整治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必须在做好日常管理的同时,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以上专项重点整治工作。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严格按照“五落实”的要求抓好整改落实,切实消除安全隐患。镇安委会对各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和督查,及时通报督查情况,督促抓好整改落实。
岩山镇人民政府
2023年 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