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罗区发出首例“双印章” 业主委员会备案实现高效办理
发布时间: 2025-11-05 09:25 字号:
“太感谢你们了!没想到这么快就办好,省得我来回跑,对我这个老人家也特别耐心,服务真的没话说。”年近七旬的林大爷在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完业务后,由衷点赞。
11月3日上午,林大爷带着业主委员会备案材料来到新罗区政务服务中心。新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窗口工作人员在认真审核材料的同时,主动为他解读了自11月1日起实施的“双印章”刻制与使用新政。从递交材料到顺利领取印章,全程不到一小时。高效与温暖并重的服务,让林大爷称赞连连。
此次高效完成业主委员会备案,是新罗区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深化物业领域专项整治的重要实践。通过规范业主委员会备案与印章管理,进一步夯实了业主自治的组织基础,强化其监督物业履约、管理公共收益的主体能力,切实维护广大业主合法权益。
文件引读:《龙岩市城市管理局印发关于加强住宅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龙城规〔2025〕3号)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明确指出业主委员会办理备案手续后,由业主委员会持备案证明申请刻制业主大会印章和业主委员会印章(即“双印章”)。“双印章”实施分别保管:业主委员会印章由业主委员会指定业主委员会成员保管;业主大会印章由小区党支部保管,小区党支部和业主委员会主任“一肩挑”或小区未成立党支部的,可以委托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当地居(村)民委员会保管。使用业主大会印章,应当根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或者业主大会会议的决定;使用业主委员会印章,应当根据业主委员会会议的决定。做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应当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应当加盖业主大会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