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街道办事处
关于落实企业交通安全劝导工作的通知
各社区、街镇相关部门、辖区相关企业:
根据省、市、区的工作部署,为推动东城辖区交通安全劝导工作向企业延伸,建立健全企业交通安全劝导工作管理机制,构筑扎实有效的道路交通事故防控网,现结合东城的实际,就落实企业交通安全劝导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思想认识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类型企业日益增长及不断发展壮大,企业务工人员众多,人流、车流出行相对密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风险较多。为提升企业务工人员、车辆及驾驶人的安全出行意识,减少企业交通安全隐患风险,守住企业源头安全关,根据省、市、区道安工作部署要求,各企业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生产,落实企业交通安全劝导站建设和交通劝导宣传工作,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把好企业交通安全前沿关口,推进企业安全管理高质量发展。
二、高效推动部署
各社区、相关部门、相关企业要认真按照省、市、区道安工作要求,由道安办牵头于4月15日前尽快组织相关部门对辖区企业(园区)开展摸底调查并登记造册(详见附件2、3),实时掌握企业有关情况;指导并推动在企业大门(值班室、保安亭)或者其他显眼处设立交通劝导站点,成立企业交通安全劝导队伍,明确分工职责。指导企业给每个劝导员统一配备一顶醒目帽子、一个红色袖章、一件反光背心、一个哨子、一个示意停车牌、一本登记簿等装备,装备由新罗交警统一采购分发给企业,经费由企业负责。所有相关企业交通安全劝导站点建设、劝导人员及装备采购等工作在2023年5月15日前落实到位并投入使用。企业交通安全劝导人员在重点时段依托劝导站点开展“四要”交通安全劝导活动,即在企业上下班时段、重大节假日、恶劣天气等员工出行集中时段应当要组织开展劝导;开展交通安全劝导工作应当要配备袖章或反光背心,以及哨子、交通违法劝导登记簿等装备;对发现酒驾醉驾、超员超载、无牌无证、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劝导人员应当要及时制止并劝阻;对严重交通违法者不听劝告、无理取闹或扰乱正常工作开展的,应当要及时固定证据报东城派出所或交警大队处置。企业要建立一套涉及企业员工驾驶人及车辆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档案,并及时更新台账记录。要将交通安全劝导站点作为一个宣传阵地,不定期组织开展宣传警示教育活动。
三、加强宣传引导
相关社区、相关部门、相关企业要积极协调公安交警部门每年组织不少于一次进企业对劝导员开展培训教育指导,劝导员在首次上岗前必须做到先培训教育后再上岗。各社区、部门要推动企业建立奖惩机制、罚教并举,对模范遵守交通法规的企业员工应给予奖励,通过身边人身边事广泛传播文明交通理念;对交通违法者要通报批评,并建立问题清单,屡教不改的应予以惩戒。积极培育典型、总结经验做法,挖掘、创建、培育一批优秀企业交通安全劝导站点,发挥好示范引领带动作用,以点带面,整体提升推动交通安全管理新模式建设。
四、加强督促指导
各社区、部门要将开展企业交通安全宣传劝导工作列为事故预防、减少事故风险隐患的重要工作,主动对接相关部门抓紧抓好落实工作,指导完善企业交通安全劝导站基本设施,确保任务到企、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并不定期组织辖区公安交警部门深入企业(园区)会商并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各社区、企业要指派专人负责做好报表的填报工作,道安办定期通报辖区企业交通安全劝导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相关单位对企业建立交通劝导站和落实开展交通劝导工作的评估,并推动纳入年度平安建设、绩效、安全生产等考核范畴。
请各社区、相关部门、相关企业将有关工作情况及时报送道安办,其中附件1、2请于4月15日报送。每季度更新情况请于6月25日、9月25日、12月25日前报送(邮箱:232****@163.com) 。
联系人:张*荣,联系电话:18*********
附件:1.东城辖区企业摸底排查情况汇总表
2.东城辖区企业摸底排查情况明细表
东城街道办事处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