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罗区人民政府南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2024年南城街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3-11 15:54 字号:

各社区居委会、街直各部门:

  现将《2024年南城街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新罗区人民政府南城街道办事处 

  2024年3月11日

  南城街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做好洪水的防范与处置工作,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证防洪备汛工作有序、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福建省水法实施办法》《福建省防洪条例》《国家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福建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福建省防洪备汛应急预案(修订)》《龙岩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龙岩市防洪备汛应急预案(修订)》和《新罗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新罗区防洪备汛工作预案》等。

  (三)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防抗结合。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辖区发生洪水、台风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新罗区人民政府南城街道办事处成立防汛抢险指挥部,负责领导本辖区防洪备汛工作,其办事机构为南城街道防汛抢险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南城街道办事处;各社区设立防汛抢险工作小组,在街道防汛抢险指挥部领导下,负责各社区的防洪备汛工作;有关部门根据需要设立防洪备汛指挥机构,负责本部门的防洪备汛工作。

  (二)街道防汛抢险指挥部组成人员

  总 指  挥 长:林  明(党工委书记)

  副总指 挥 长:张  春(办事处主任)

  廖寿仁(人大工委主任)

  常务副指挥长:张瑛瑛(办事处副主任)

  陈  斌(办事处三级主任科员)

  成       员:邓柏华(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赖  斐(党工委副书记、执法大队队长)

  韩  希(党工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吴  楷(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魏雪霞(党工委组织委员)

  卢  丹(党工委宣传、统战委员)

  陈财福(人武部部长)

  邱  杰(办事处副主任)

  周  毅(司法所所长)

  林文华(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徐进瑜(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陈志航(社区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倪志华(办事处四级主任科员)

  指挥部下设防汛抢险办公室,主任由陈斌担任,成员由陈世伟、邱文忠担任。

  (三)组织机构职责

  1. 街道防汛抢险指挥部职责

  (1)统一指挥全街防洪备汛工作,根据区防指要求宣布启动、终止街道防指防洪备汛应急响应。

  (2)在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和省、市、区防汛抢险指挥部的领导下,贯彻执行相关决定、指令。

  (3)组织召开有关部门和各社区居委会参加的防洪备汛工作会议,分析评估暴雨、洪水、台风灾害,安排部署防洪备汛、救灾工作,制定各项防洪备汛、救灾应急措施。

  (4)下达抗洪抢险等命令,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5)组织协调应急队伍开展抢险救灾,必要时动员全社会参与,指导灾后恢复重建。

  2. 防汛抢险工作小组职责

  (1)及时掌握汛情、工情、险情和灾情,并向街道办事处、街道防汛抢险指挥部有关领导报告,对外发布汛情。

  (2)提出防洪备汛的目标、重点和措施等建议意见,为街道防指提供决策依据。及时传达街道防指的指令,完成区、街防指交办的任务,督促各项防洪备汛措施的落实。

  (3)负责制定街级防汛抢险物资、器材的添置计划,并报物资存储部门组织采购,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抢险物资、器材的储备、管理。

  (4)负责街道防指的日常管理工作。

  3. 防汛抢险指挥部其他部门职责

  (1)人武部:根据要求,组织协调民兵预备役参加抢险救灾行动;协助转移、解救危险地带群众;协助社区居委会转移、解救危险地带群众。

  (2)宣传办:负责及时组织、指导、协调新闻单位做好防洪备汛新闻宣传报道工作;通过微政务转发宣传防洪备汛知识。负责将素材提供至新罗TV、新罗新闻网等平台做好防洪备汛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宣传报道汛情、灾情和相关地区防洪备汛动态;做好有关声像资料收集、汇编和保存工作。

  (3)街道效能办:监督防洪备汛责任制的落实,以及各社区、各部门组织人员到位情况;负责对防洪备汛责任制和抢险救灾调度指令执行情况进行督查。

  (4)企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监督、指导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的安全度汛工作;统一协调指挥应急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负责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指导灾害救助工作、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级、市级和区级下发的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发放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制定辖区内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水利站: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指导辖区水利工程防洪备汛工作,提出水利工程防洪备汛抢险应急措施,指导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度汛工作,组织指导水利工程重大险情处置。

  (6)南城土管所: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对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高陡边坡危险点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负责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7)矿管所:负责监督、指导非煤矿山企业做好防洪备汛工作,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

  (8)消防办、南城执法大队:根据要求,组织防洪备汛应急抢险队伍参加重大抢险救灾行动;协助转移、解救危险地带的群众。

  (9)各中小学校、各幼儿园:组织、指导各类学校做好防暴雨、防洪备汛工作,做好校舍加固和师生安全的防范工作;监督、指导学校做好危、漏校舍的维修和加固;负责组织做好高考、中考等重大活动的防暴雨、防洪备汛安全工作,对在校学生进行防暴雨或防洪备汛知识宣传。

  (10)南城派出所:负责维护抗灾期间的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盗、抢防洪备汛物资和破坏、盗窃防洪备汛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妥善处置因防洪备汛引起的群体事件;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危险地带的群众。协调新罗交警大队及时疏导城区交通,适时组织实施交通管制,保证防汛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必要时对出现险情和安全隐患的路段实行交通管制或者封闭道路,并及时对外发布公告。

  (11)财政所:负责安排街级防暴雨或防洪备汛抢险救灾经费,及时下拨并加强资金管理使用;会同街道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向中央、省、市、区级部门争取防洪备汛抢险救灾经费,并按规定及时下拨和管理使用。按照出资人职责,督促出资企业做好防暴雨或防洪备汛工作,督促出资企业做好国有资产安全的防范工作。

  (12)林业站: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组织、指导农牧业、渔业、林业的防洪备汛工作,若遇农林作物收获季节,应组织台风可能影响地区进行抢收;负责提出农业受灾救助政策、措施的建议,帮助灾区组织农业生产自救和灾后恢复生产,做好灾区动物疫病和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

  (13)文化站:负责组织、指导文化旅游行业做好防洪备汛工作,指导旅行社、星级酒店做好防洪备汛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景区的防洪备汛安全知识宣传、隐患排查和关闭等工作。

  (14)卫生服务中心:负责组建医疗救援、疾病、疫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专业队伍;组织、协调和指导社区卫生服务所做好抗灾期间的医疗救护、疾病、疫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

  (15)爱卫办:防洪备汛期间,加派力量清扫垃圾、落叶,确保雨水篦子通畅,灾后及时组织做好环境卫生清理。做好广告牌的加固工作。

  (16)街道防指其他成员单位及其他有关部门:部署做好相关防汛安全保障工作。

  4. 专项工作小组

  根据汛情和抗灾需要,成立相应的行业领域安全工作小组。

  组织机构

  (1)地质灾害安全工作小组

  责任人:张瑛瑛、徐进瑜

  (2)学校安全工作小组

  责任人:卢  丹

  (3)交通安全工作小组

  责任人:邓柏华

  (4)水库、山塘、堤坝安全工作小组

  责任人:张瑛瑛、陈  斌

  (5)非煤矿山安全工作小组

  责任人:徐进瑜

  (6)煤矿安全工作小组

  责任人:徐进瑜

  (7)城镇防洪备汛安全工作小组

  责任人:张瑛瑛、陈  斌

  (8)旅游景区、寺庙安全工作小组

  责任人:卢  丹

  (9)重点项目建设安全工作小组

  责任人:廖寿仁、张瑛瑛、徐进瑜

  (10)危旧房、建筑和市政在建项目安全工作小组

  责任人:林文华

  其他安全工作小组,根据工作需要成立。

  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上级工作要求。强化第一时间意识,牵头做好上传下达、行业防汛工作部署、灾情收集、信息汇总、应急值守工作,及时报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和受灾情况,杜绝虚报、瞒报、迟报、漏报。

  (2)强化检查督促落实。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加强防灾减灾措施的落实,并跟踪反馈。

  (3)加强技术和业务指导。负责组织系统内相关人员,组成巡回检查组,深入各社区对行业安全工作进行业务技术指导,确保防范到位。牵头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专家对已发生或可能发生灾害的危险点进行勘察监测,为领导科学组织指挥提供有效、可追溯的决策依据。

  (4)加强值守。在应急响应期间,要始终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明确专人值班,并保证每天有一名领导干部带班,确保有序、有力、有效应对。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和预警信息

  街道水利工作站对暴雨、洪水、台风进行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街道防汛抢险指挥部,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

  街道防指有关成员单位相关部门要加强自然灾害信息共享机制建设。

  (二)预案准备

  街道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及时修订完善防暴雨、洪水、台风预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危险区域人员转移预案、水库洪水调度方案等各类预案方案。

  (三)预防行动

  街道防指有关成员单位汛前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安全检查,备足抢险救灾物资和救生器材,落实城市、堤防、水闸工程的各类防汛责任人,落实抢险队伍,修订水库、重要水工程、重要地质灾害点和山洪灾害易发区的相关应急预案,开展防洪备汛抢险演练,加强防汛宣传。

  汛期,街道和各社区实行24小时值班,必要时实行加强值班,相互沟通,做好上传下达。

  (四)响应级别

  由区防汛抢险指挥部按洪水和台风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响应工作由低到高分为Ⅳ、Ⅲ、Ⅱ、Ⅰ四级。

  四、响应工作

  (一)总体要求

  1.坚持依法防汛、科学防汛、合力防汛,坚持街道防指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2.进入汛期,街道和各社区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风情、工情和灾情,并根据区防汛抢险指挥部要求启动相关响应工作。

  3. 街道防汛抢险指挥部和相关部门按照街道防汛抢险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二)防洪备汛响应

  严格按区防汛指挥部Ⅳ、Ⅲ、Ⅱ、Ⅰ四级响应执行。

  (三)响应级别调整或终止

  当应急响应条件变化时,根据区防指通知要求,视情调整防洪备汛应急响应级别;当应急响应条件消失时,视情宣布终止防洪备汛应急响应。

  (四)应急调派

  在紧急防汛期,依据《防洪法》《福建省防洪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街道防汛指挥部有权根据防洪备汛的需要,在其管辖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当防汛抢险需要调派抢险队伍和动用部门物资、车辆时,街道防指采取任务派遣书的形式,对各抢险队伍和有关物资、车辆等进行征调(见附件2)。征调的物资、车辆等在汛情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作其他处理。

  每年备汛,街道防汛办应对本级政府各部门的有关物资、车辆等进行调查摸底,登记在册,以便实施紧急调度时统筹安排。

  (五)灾后处置

  当降雨过程结束,江河主要控制站洪水退落至警戒水位以下后,街道防汛指挥部应把抗洪工作重点转移到救灾工作上来,抓好灾民安置和医疗、防疫工作,确保灾民有房住、有衣穿、有饭吃、有干净水喝,尽快修复灾区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组织恢复生产生活、重建家园等支援灾区工作。

  1. 根据街道防指通知,部署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组织赴抗灾第一线慰问灾民,指导协调抗灾救灾工作。

  2. 根据上级要求及时统计和评估相关地区受灾情况,收集汇总各社区居委会抗灾救灾工作情况,向街道防汛抢险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组织召开总结分析会,认真总结辖区备汛抗灾救灾经验教训,研究改进措施。

  3.街道水利工作站继续严密监视并实时报告洪水动向,直到江河洪水位低于警戒水位以下,及时分析暴雨洪水的主要特性,论证最大降雨频率和洪水频率、成因及规律,并向街道报告。

  4. 迅速部署落实抢险救灾的各项工作,安排好灾民生活,加强灾区疫情防治工作,组织力量开展恢复重建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的生活、生产秩序,保持社会稳定。同时,认真总结抗灾救灾经验教训,将抗灾救灾工作情况迅速报告区防指。

  5. 宣传办做好抗灾救灾宣传报道工作。

  (六)群众反映信息

  我区汛期易发各种次生灾害,为及早发现险情、排除隐患,建立人民群众反映制度。

  1. 群众反映联系电话(见附件3)

  2. 电话记录及处置

  (1)即时记录电话内容(见附件4)

  (2)处置:值班人员根据情况(主要根据部门职责或辖区管理原则)将群众反映内容通知部门或各社区等,要求派员处理,并向相应的防汛指挥部领导和情况反映人反馈处置情况。值班人员无法自行作出判断的请示相关领导(带班领导等)。

  五、保障措施

  (一)通信与信息及后勤保障

  1. 任何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洪备汛信息畅通的责任。

  2.在紧急情况下,有关部门应充分利用电视和广播、有关新闻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3. 街道防汛办要做好防汛指挥决策支持系统的保障工作。

  4.做好应急视频会商系统网络通信保障工作。

  (二)支援与装备保障

  1. 队伍保障

  街道防指组成抢险突击力量,负责承担区防指下达的抢险救灾任务。

  2.交通运输保障

  街道道安办协调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转移疏散人员、防汛抢险救灾物资器材运输。

  3. 治安保障

  南城派出所负责做好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灾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4. 物资保障

  街道防指及相关部门建立防汛备汛物资器材储备管理制度,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防止储备物资被盗、挪用、流失和失效,确保救灾物资供应,负责各类防汛抢险救灾物资的补充和更新。

  5. 资金保障

  街道财政所负责筹措防汛经费,用于应灾转移人员安置、遭受暴雨、洪水、台风灾害的地方和单位进行防汛抢险、水毁工程修复,以及用于抢险救灾物资的购置、维修等。

  六、宣传、培训和演习

  (一)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微信、微博等新闻媒体,开展防洪备汛、避险、自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增强群众防洪备汛意识及能力。

  (二)培训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街道负责各社区防汛抢险工作小组的培训。

  培训工作应做到合理规范课程、严格考核、分类指导,并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保证培训工作质量。

  (三)演习

  防汛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每年进行抗洪抢险演习。

  街道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组织开展宣传、培训和演习。

  每2~3年举行多部门联合的专业抢险演习。

  六、附则

  (一)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防洪备汛工作中表现突出、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奖励,对玩忽职守、不执行命令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相应处罚及责任追究。

  (二)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本预案。各社区根据本预案制定本地区防洪备汛应急预案。

  (三)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启动级别标准

  2.南城街道防汛指挥部抢险救灾任务书

  3.区、镇(街)防汛抢险指挥部联系电话

  4.电话调度格式文本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