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1303-1200-2024-00017
- 备注/文号:龙新应急〔2024〕128号
- 发布机构:新罗区应急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2-19
龙岩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0月19日,龙岩市应急管理局组织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专家到福建省龙岩龙化化工有限公司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和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帮扶指导时,发现该企业存在2条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1、液氯充装岗位2台临时轴流风机接有临时用电线路,未办理临时用电作业票证。2、一级重大危险源液氯罐区液氯储槽(V-12502A)温度(TIA-2551A)在SIS系统中设置了联锁控制(SIL2),同时用于DCS系统储槽温度监测、报警,SIS系统未独立设置。
根据《龙岩市应急管理局关于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挂牌督办的函》(龙应急函〔2024〕41号)要求,我局严格督促福建省龙岩龙化化工有限公司落实各项整改措施。截至目前,该公司已完成以上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并经我局于2024年12月19日现场验收合格。现提请贵局对福建省龙岩龙化化工有限公司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予以核销。
妥否,请示复。
附件:1.《福建省龙岩龙化化工有限公司关于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挂牌督办整改闭环的报告》(2024龙化司字第33号)
2.《整改复查意见书》(龙新应急复查〔2024〕180号)
龙岩市新罗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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