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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罗区财政局
  • 索 引 号:LY01108-0800-2024-00001
  • 备注/文号:龙新财秘〔2024〕1号
  • 发布机构:龙岩市新罗区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1-08
龙岩市新罗区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08 15:2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龙岩市新罗区财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要求,依法管理、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较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9条,其中行政许可类信息28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2条,其他类信息19条。一是规范我区粮食风险基金专项资金管理,印发《新罗区区级粮食风险基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新罗区2022年粮食风险基金总结;二是加强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度预算绩效自评抽查复核工作的通知》并及时公开复核结果,印发《2023年度区直机关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指标考评细则》及开展财政支出重点绩效评价工作、2023年度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2023年度预算绩效重点监控工等通知,进一步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选取2022年度农民专业合作社吸纳贫困户就业奖励补助,万安、苏坂生活垃圾转运处理费,机关养老缺口补助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六个民主党派、无党派、黄埔军校活动、社会主义学院工作经费,授权专利奖励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等6个项目开展绩效重点评价,并及时公开评价结果及工作要求,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强化支出责任;二是加强财政相关政策宣传,转发《龙岩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关于印发2023年非税收入项目目录的通知》,加强我区非税收入管理,规范非税收入执收行为,印发《新罗区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发挥财政资金的支持和引导作用,让惠民政策更好服务于民;三是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对4家单位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及时公开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升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四是做好会计管理及行政审批各项工作,及时公开28家代理记账机构资格批复等。 

  立足职能做好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精心布置全区各级预算单位2022年度部门决算、单位决算和2023年度部门预算、单位预算公开工作,并按规定及时完成区级政府预决算和本局部门预决算、单位预决算的公开。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上解2023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有关资金的通知》(闽财农〔202323号),梳理2023年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收入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并在“脱贫攻坚——资金信息”模块中公开,助推乡村振兴工作开展。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2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条,系通过信函申请,经相关业务股室经办人核实,属于本机关不掌握的政府信息,已及时与申请人取得联系并说明相关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及时调整充实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各股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秘书股)。各成员按照具体职责明确分工,根据分工由秘书股负责全局性、跨部门的文件处理工作,落实具体任务,负责相关政策意见的答复工作。同时严格执行内部信息报送“三审三校”制及保密审查工作机制,量化考核,推进信息公开和政府信息化工作,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系统化、制度化,增强政府信息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根据《条例》有关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开展情况,常态化做好“财政工作”“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政府性债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模块及“减税降费”专题专栏的维护工作。2023年各模块共发布信息38条,做到每月必公开。回应群众关切,结合工作实际,就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考方面,梳理常见问题和热点问题,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完善互动交流知识库,拓宽了群众了解报考资讯的渠道。  

  (五)监督保障方面 

  领导小组办公室不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对各股室及直属事业单位未按照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予以督促整改或者通报批评;需要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追究责任的,依法向有权机关提出处理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1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1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成效较往年有较大提升,但经自查仍然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由于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较少,股室、下属事业单位对依申请公开业务的流程不够熟悉,办理过程不够流畅,不利于公开申请的及时处理。二是由于人员新增、调整等因素,存在个别股室(单位)对职责范围内信息公开工作理解不到位、业务能力不强等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一是加强工作对接,指定专人及时跟进依申请公开业务办理进度,对依申请公开业务办理进行即时指导,并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业务办理流程,供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学习参考;二是加强培训力度,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工作要点及公开流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经办人员信息公开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单位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通知收取件数

通知收取金额(元)

实际收取金额(元)

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0

0

0

                                   

 龙岩市新罗区财政局

202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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