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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罗区财政局

- 索 引 号:LY01108-0800-2026-00015
- 备注/文号:龙新财购〔2026〕4号
- 发布机构:新罗区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6-18
龙岩市新罗区财政局关于转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超市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为规范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超市管理,提高多频次、小额度货物采购效率和便利度,降低交易成本,促进公平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福建省财政厅制定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超市管理办法》。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办法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超市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财购〔2017〕33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健全福建政府采购网上超市品目和金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闽财购〔2021〕5号)同步废止。
附件: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超市管理办法
龙岩市新罗区财政局
2026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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