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新罗区财政局编制的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如无特别说明,报告涉及统计数据时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本报告公布在中国新罗网网站http://www.fjxinluo.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龙岩市新罗区财政局,地址:龙岩市新罗区登高中路108号,联系电话:0597-3296206,传真:0597-3296222。
一、概述
根据《条例》、《办法》和闽政办〔2014〕49号文件要求,2014年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继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充实由局长刘春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秘书股,配备1名兼职工作人员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二)继续修订完善《新罗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及《新罗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通过网络、公开查阅点等途径向社会公布、宣传《新罗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新罗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三)制定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包括《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意见征询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
(四)加强《条例》以及相关制度的学习、宣传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各个职能股室、事业单位及各镇、街道财政所都能及时了解、明确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职责,同时服从于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系统部署。加强信息公开兼职人员培训工作,使工作人员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流程和工作机制,严格按照制度和流程办理信息公开事宜。
(五)细化基础性工作,做好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文件的制作、统计上报、网络上传、文件归档等工作。
(六)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本局在本年度深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的做法主要有:一是做好本局政府信息公开选项的归类,主动公开的公文必须及时公开。二是做好本局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相关程序。三是做好关注民生、便民服务、最新财政政策的主动公开渠道建设及反馈工作。四是做好公开信息的校对工作,在公开前必须做好信息的校对工作,做到准确无误,避免产生错误的信息公开出去。在深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中取得了比较好的工作成效及社会反响,赢得了社会公众的认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本局201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4条。
(二)主动公开包括以下4类公开信息。
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5条
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条
工作动态 9条
其它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8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通过区政府的网站《中国新罗网》上网发布以及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等。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没有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公开。
(一)依照国家保密范围和定密规定,明确标识为“秘密”、“机密”、“绝密”的信息。
(二)未经批准、标注有“内部文件(资料)”和“注意保存”(保管、保密)等警示字样的信息。
(三)其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
(四)未经本人同意、涉及其个人隐私的信息。
(五)本局认定为不宜公开的其他内部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起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请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本局在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在于信息公开不及时,公开数量较少等。为了更好地开展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此提出一些改进措施:一是对本局政府信息有关的工作人员及领导需要加强对《条例》的学习,认真贯彻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推进预决算、三公经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公开,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二是按上级要求积极主动提前完成信息公开统计、阅览文件上报、公开信息网络上传、信息公开各项检查工作。三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的统计、归类、存档工作、信息公开规范化工作,避免出现错报、乱报情况。四是合理分配相关工作人员的职责,相互协调、互相配合,以免出现互相推委的情况,高质高效地完成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 指 标 名 称 | 计量单位 | 2014年度 | 历年累计 |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25 | 84 |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25 | 84 |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0 |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条 | 0 | 0 |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条 | 0 | 0 |
| 行政复议数 | 条 | 0 | 0 |
| 行政诉讼数 | 条 | 0 | 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