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罗区财政局
龙岩市新罗区财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1-04 14:58

  引言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由新罗区财政局编制的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无特别说明,报告涉及统计数据时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报告公布在新罗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jxinluo.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龙岩市新罗区财政局,地址:龙岩市新罗区登高中路108号,联系电话:0597-3296206,传真:0597-3296222。

  一、概述

  根据《条例》、《办法》和《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2018年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继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基本情况及成效。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继续细化基础性工作,做好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文件的制作、统计上报、网络上传、文件归档等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本局在本年度深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的做法主要有:一是做好本局政府信息公开选项的归类,主动公开的公文必须及时公开,切实做好行政许可的工作、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等公开工作。二是做好关注民生、便民服务、最新财政政策的主动公开渠道建设及反馈工作。三是做好公开信息的审查工作,在公开前必须做好信息的校对和保密审查工作,做到准确无误,避免产生错误的信息公开出去。在深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中取得了比较好的工作成效及社会反响,赢得了社会公众的认可。

  (二)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一是我局根据《龙岩市新罗区财政局关于2018年政务公开时间安排的通知》(龙新财秘〔2017〕968号)继续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坚持每月一公开,将财政政策、群众关心的热点和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及时进行公开,保证政务公开的质量。二是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关于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和《关于取消和调整部分行政权力(不含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推进行政机关权责清单网上公开,及时公开代理记账机构审批资格批复16家。三是推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2018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代理记账机构和检查组成员采取了“双随机”办法。根据《龙岩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随机抽查我区辖内代理机构,检查结果已委托市采购办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开。五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的通知》,推进我区地方政府债务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本地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期限、用途等信息,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债券信息披露制度。因政府债务信息多涉密,财政部尚未明确哪些信息可公开,我区还需等财政部发文后才能相应制定。

  (三)严格执行公开制度。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以及《新罗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秩序。采用政府政务公开审查表,由经办人填写公开内容,业务股室负责人、保密审查人员、业务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相应审核签字后,在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四)组织领导有力。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把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充实由陈根明局长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秘书股,配备1名兼职工作人员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保障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本局2018年度没有投入工作经费。

  (五)完善公开方式。我局采取多种公开形式使公众在更大范围、更多渠道地了解财政资金政策、法律法规、办事程序。在一楼电子信息屏和公开栏、政府政务公开栏主动公开相关信息,推进我局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同时,通过新罗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以及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等进行公开,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本局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1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3条。

  (二)主动公开包括以下8类公开信息。

  1、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条

  2、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18条

  3、工作动态 25条

  4、其他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5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通过新罗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以及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等。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龙新政办[2018]14号)文件的要求,我局认真落实,要求起草由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文件时应同步制定政策解读(说明)文本,做到起草文件与解读文件同时进行、同时移送、同时归档,书面交区府办,电子文档发送到区政府办公室,由信息股上报e龙岩办公室。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主要是针对老百姓关注的民生事业工作以及会计证方面,通过 “12345”便民服务平台等方式,由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提出回复内容,分管领导审批,主要领导最终审核通过后,以文字形式在相应平台上解答,截至目前,共发布回应信息21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没有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公开:

  (一)依照国家保密范围和定密规定,明确标识为“秘密”、“机密”、“绝密”的信息。

  (二)未经批准、标注有“内部文件(资料)”和“注意保存”(保管、保密)等警示字样的信息。

  (三)其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

  (四)未经本人同意、涉及其个人隐私的信息。

  (五)本局认定为不宜公开的其他内部信息。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起的行政复议、诉讼、申诉和举报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本局在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在于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不够,对信息的提供不够主动、积极,政务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等。为了更好地开展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此提出一些改进措施:一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部门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二是深入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及时、准确公开财政预算决算、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三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务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四是合理分配相关工作人员的职责,相互协调、互相配合,以免出现互相推诿的情况,高质高效地完成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附表

  指 标 名 称

  单 位

  2018年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条

  51

  243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条

  51

  243

  2.政府公报公开数

  条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条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条

  0

  0

  2.网站申请数

  条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条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条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条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条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条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条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件

  0

  0

  行政复议数

  件

  0

  0

  行政诉讼数

  件

  0

  0

  

龙岩市新罗区财政局

  201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