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1102-0800-2026-00048
- 备注/文号:龙新发改审批〔2026〕43号
- 发布机构:新罗区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7-10
龙岩市新罗区雁石镇人民政府:
报来《政府投资市政类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将雁石溪水质提升及水生态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雁石溪水质提升及水生态修复工程(项目代码:2604-350802-04-05-699460)。
二、业主单位:龙岩市新罗区雁石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新罗区雁石镇。
四、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建设水平潜流湿地4795㎡、河道清淤8840m3、生态隔离带5930㎡、改造生态塘10997㎡、河道生态湿地29905㎡、缓流水生生态系统修复工程67370㎡,新建及改造生态沟渠94120m。同时,本项目配套建设水环境精准趋势分析动态评估能力提升工程1套。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为7638.4025万元,建设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及多方筹措解决,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六、招标事项: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福建省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七、社会稳定风险: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龙岩市新罗生态环境局明确该项目总体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新罗区政法委已备案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请按照闽发改投资〔2013〕826号等文件要求,在征地拆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施工等方面落实可靠的防控措施并细化具体的化解风险措施,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八、其他事项:请进一步细化建设内容和规模,落实资金及安全措施,完善相关手续,组织编报初步设计,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报建手续,如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或改变土地用途等事项,请按规定依法办理后续用地相关手续。
龙岩市新罗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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