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罗区发展和改革局
龙岩市新罗区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10 14:59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结合我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若对本报告有疑问,请通过新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反映或直接与新罗区发展和改革局联系(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军民路2号,邮编:364000电话:0597-3296888)。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落实信息公开条例,立足岗位职能,夯实主动公开工作基础,坚持依法行政,增强公开实效,及时准确回应群众关切,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该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为确保高效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调整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落实“先审查、后公开”、“三审制度”内容管理等信息发布制度,各股室按照职责做好涉及本股室的信息制定、解读等工作,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同时明确政府信息报送内容、政府信息报送方式及要求,保证政府信息工作与股室内重点业务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督促。

  (二)优化提升公开内容。2021年我局通过新罗区人民政府网、图书馆、档案馆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有84条,全面提升公开质量的实效。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政策类信息1条、行政许可类信息10条、重大建设项目信息54条、其他类信息19人;及时答复依申请公开信息1条;及时在新罗区人民政府网发布“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龙雁水厂自来水供水价格、新罗博雅实验学校收费标准、2021年新罗区区级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单位及项目、新罗区双公示信用目录(2021年)等公告,使群众能及时地了解相关政策信息。

  (三)聚焦民生价格信息。为充分发挥价格信息在市场中的舆论引导作用,坚持做好每旬1次的农副产品价格采集工作,密切跟踪重要商品尤其是“米袋子”、“菜篮子”的市场价格动态,及时发布市场主要农副产品价格行情,进一步营造公开、公平、透明的市场价格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1-12月共更新农副产品价格信息36期。

  (四)拓展专题专栏信息。我局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专栏完善工作,及时发布助力“六稳”“六保”信息3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信息4条、惠企政策信息3条、人大政协提案信息7条、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1条,履行信息公开责任,提高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晓度。

  (五)持续规范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公开。根据《新罗区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及时公开办事指标、办理过程信息、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节能审查、招标事项审批核准结果等相关信息,包括项目名称、业主单位、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项目总投资、社会稳定风险等内容,2021年共发布重大建设项目审批结果信息68条,进一步推进我局重大建设项目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六)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根据财政部门工作要求,认真履行预算信息公开主体的职责,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在新罗区政府网“部门预算公开栏”公开了我局2021年财政预算、2020年财政决算信息,确保财政信息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

  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以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几个方面的不足: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还需要增加,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详细;二是信息公开的实效性仍有待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还需进一步加强指导和培训,不断提高政治性、敏感性、纪律性。今后,我局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加强学习联系。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和培训,加强人秘股与业务股室之间联系,及时将各股室生成的信息发布到网上,尽量做到信息生成与发布保持同步。

  2.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深化公开内容。及时收集梳理重大事项、重点信息以及日常工作等信息,注重信息公开内容与群众需求紧密联系,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

  3.拓宽公开渠道。努力探索信息公开的新路子,因地制宜选取形式多样的信息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通知收取件数

  通知收取

  金额(元)

  实际收取

  金额(元)

  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0

  0

  0

  

 

 

 

龙岩市新罗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