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索 引 号:LY01254-0100-2025-00008
- 备注/文号:龙新市监规〔2025〕1号
- 发布机构:龙岩市新罗区市场监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8-29
龙岩市新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失效部份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各股室、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及《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省政府令第219号)的有关规定,按照我区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局对2023年1月1日以来发布的现行有效的本局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经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决定失效的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公布。
凡列入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即日起,不再作为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的依据,请遵照执行。
附件: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4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