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2018年龙岩市新罗区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方案》和原龙岩市工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由新罗区市场监管局编制的原新罗区工商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并附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统计表。统计数据时限从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报告公布在新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fjxinluo.gov.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新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龙岩市新罗区金鸡西路2号工商综合大楼1107;邮编:364000;电话:0597-2290528;传真:0597-2292805;电子邮箱:xlgongsh@163.com)。
一、概述
2018年,我局按照新罗区政府和原龙岩市工商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以依法行政、依法公开为基本原则,围绕工商职能,聚焦社会民生热点,主动公开工商部门掌握的与服务对象和社会息息相关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市场监管等内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在扩大公众知情权、满足公众信息需求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主要亮点和成效
一是组织领导坚实有力。鉴于人事调整,及时调整了由局长任组长,各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工商所、股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发挥政府领导小组的作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领导。各业务股室针对公众需求,结合工作实际,确定其职责范围内的政府信息是否公开,并对相关内容的真实性、及时性、全面性负责;办公室指定一名熟悉信息公开工作的干部专门负责公开信息的收集、整理、把关与上传,杜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随意性。二是建设载体充实多样。按照省、市工商局有关红盾网建设工作的要求,及时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数据迁入新罗区人民政府网站,积极推进网站建设集约化。依托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新罗区人民政府网站、“新罗红盾”微信公众号、龙岩市12345政务服务平台和e龙岩等载体,及时发布与社会公众关心关切的政策法规、行政许可等工商行政管理政策和信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2018年,我局通过各类载体共公开信息19362条。三是监督审查严密高效。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严格信息发布审查备案,落实信息公开主体责任人,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效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所有已公开的信息均已经过保密审查和备案。
(二)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根据区府办印发的《2018年龙岩市新罗区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局进一步分解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确保责任到位,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体现在:一是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工作部署和福建省先行建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要求,推进新罗区建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称“全省一张网”)工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原“龙岩红盾信息网”、新罗区人民政府网站、新罗区政务公开栏等渠道,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19312条,其中,2018年新增企业、个体工商户行政许可信息16411条;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等325条,撤销行政许可、开展行政处罚等相关政务公示公告11条。全年共完成37个部门和单位的账号分配。全区各成员单位现已归集共享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依法应当公示的抽查检查、小微扶持等涉企信用信息共计296354条,同比增加260266条,由全市排名第三升至第一名,归集的信息数量在全省县(市、区)中名列第一。二是扎实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牵头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及时召集统计、审改、安监、农业、质监、食药等相关部门召开了联合抽查工作推进会,组织抽查、核查2390户企业,按时将抽查、核查信息录入系统,将发现问题的企业列入异常名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开。
(三)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和组织机构、人员及经费情况
制度建设方面,在原有公开制度的基础上,我局建立了公文公开发布解读机制。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加强行政机关公文公开属性源头管理,要求拟制公文同步明确公开属性,随公文同步审签;明确公开属性定期审查机制,有序拓展公开范围,提升公开比率。明确政策解读主体、解读程序和具体标准,实行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持续提升政策解读效果。
组织机构、人员及经费方面,我局根据人事调整及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分别下设办公室挂靠于局机关办公室,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由于公开工作主要依托地方政府网站和上级部门网站进行内容建设,一直以来未产生建设费用,2018年,我局未申请信息公开专项经费,未产生相关费用。
(四)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由于原龙岩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红盾信息网已于2018年下半年并入龙岩市人民政府网站,原龙岩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红盾信息网已停用。按照原省、市工商局有关红盾网建设工作的要求和新罗区政府关于政府网站集约化、规范化建设的要求,我局及时将政府信息公开数据迁入新罗区人民政府网站。我局各类政府信息主要公开于新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fjxinluo.gov.cn/)和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此外,为完善政务服务,我局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完善渠道建设,在充分利用12315信息平台、12345政务服务平台、e龙岩和龙岩红盾网等网络平台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新兴网络互动平台的作用开展政策解读和宣传工作,2018年,通过微信公众号“新罗红盾”已公开发布文章175篇,点击阅读量达100025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主要类别
一是主要政府信息。我局通过新罗区人民政府网共主动公开文件类政府信息604条,其中,2018年度主动公开50条,全文电子化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综合类文件信息3条,包括《新罗区工商局关于做好2018年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新罗区工商局关于印发2018年平安单位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等,占总体的比例为6%;业务类文件信息47条,包括扫黑除恶、注册登记、市场监管、商标广告监管、执法监督和消费维权等,占总体的比例为94%。分别向龙岩市图书馆、新罗区档案局提交纸质全文50件、纸质目录50条、电子目录50条、电子全文50件。二是重点政务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原“龙岩红盾信息网”、新罗区人民政府网站、新罗区政务公开栏等渠道,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1931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我局各类政府信息主要公开于新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fjxinluo.gov.cn/)和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三)开展政策解读与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我局不断丰富形式开展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立足工商职能,在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和消费维权等日常工作中,对更新的重要工商政策法规坚持做到及时解读、当场解读;同时,通过利用微信、e龙岩手机app和互联网等各类新媒体发布信息的方式,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已通过龙岩红盾网、新罗区人民政府网、e龙岩平台、微信公众号和自行印制的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对《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电子营业执照的使用及其法律效力》、《龙岩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读本》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开展了政策解读。针对老百姓一直以来十分关注的为大众创业提供更加宽松便捷条件这一热门话题,还及时向区政府提请发布《关于对特定自然人经营者豁免登记的通知》。该《通知》已于2018年12月3日正式出台。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我局2018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在深化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也在工作过程中发现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不均衡等一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按照《条例》和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紧紧围绕商事制度改革、推行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等重点内容,进一步扩展主动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发挥新媒体平台和渠道宣传作用,运用更加丰富的形式,适应新时代新要求,实现精细化、个性化、特色化的公开效果,努力从“标准规范”向“精准服务”提升。
六、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由于原龙岩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红盾信息网,现已并入龙岩市人民政府网站。原通过红盾信息网定期发布的新罗区工商局企业注册登记方面的公示公告因此调整发布渠道,调整后主要发布渠道待定。本报告中所有数据不含企业注册登记公示公告数据。
(二)附表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2018年度 |
历年累计 |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50 |
604 |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50 |
604 |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0 |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