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罗区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现上报《新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请审阅。
龙岩市新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1年1月7日
新罗区市场监管局
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2021年龙岩市新罗区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有关规定和要求,由新罗区市场监管局编制的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并附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统计表。统计数据时限从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公布在新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fjxinluo.gov.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新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龙岩市新罗区金鸡西路2号市场监管综合大楼1108;邮编:364000;电话:0597-2290528;传真:0597-2292805;电子邮箱:xlgongsh@163.com)。
一、概述
2021年,我局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和区委区政府的要求,不断完善制度建设,提升主动公开信息质量,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增强群众公开体验与获得感,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服务和推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及成效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继续细化基础性工作,做好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文件的制作、统计上报、网络上传、文件归档等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在本年度深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的做法主要有:一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选项的归类,主动公开的公文必须及时公开,切实做好行政许可、食品、农产品抽检合格、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信息备案等公开工作;二是做好关注民生、便民服务、最新政策的主动公开渠道建设及反馈工作;三是做好公开信息的审查工作,在公开前必须做好信息的校对和保密审查工作,做到准确无误,避免产生错误的信息公开出去。在深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中取得了比较好的工作成效及社会反响,赢得了社会公众的认可。
我局进一步分解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确保责任到位,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体现在: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工作部署和福建省先行建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要求,推进新罗区建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称“全省一张网”)工作。扎实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牵头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及时召集统计、公安、农业等相关部门召开了联合抽查工作推进会,组织抽查、核查726户企业,按时将抽查、核查信息录入系统,将发现问题的企业列入异常名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新罗区人民政府网站、新罗区政务公开栏等渠道,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251325条,其中2021年新增企业6298条、个体工商户行政许可信息244681条、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等272条,撤销行政许可信息1条。全区各成员单位现已归集共享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依法应当公示的抽查检查、小微扶持等涉企信用信息共计309612条。
(二)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一是组织领导坚实有力。及时调整了由局长任组长,各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市场监管所及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发挥政府领导小组的作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领导。各业务股室针对公众需求,结合工作实际,确定其职责范围内的政府信息是否公开,并对相关内容的真实性、及时性、全面性负责;综合股指定一名熟悉信息公开工作的干部专门负责公开信息的收集、整理、把关与上传,杜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随意性。二是建设载体充实多样。按照省、市市场监管局有关红盾网建设工作的要求,及时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数据迁入新罗区人民政府网站,积极推进网站建设集约化。依托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新罗区人民政府网站、“新罗红盾”微信公众号、龙岩市12345政务服务平台和e龙岩等载体,及时发布与社会公众关心关切的政策法规、行政许可等市场监督管理政策和信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三是监督审查严密高效。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严格信息发布审查备案,落实信息公开主体责任人,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效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所有已公开的信息均已经过保密审查和备案。
3、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和组织机构、人员及经费情况
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以及《新罗区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秩序。采用政府政务公开审查表,由经办人填写公开内容,业务股室负责人、保密审查人员、业务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相应审核签字后,在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组织机构、人员及经费方面,我局根据人事调整及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分别下设办公室挂靠于局机关综合股,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2021年,我局未申请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4、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机构改革后,我局及时将政府信息公开数据迁入新罗区人民政府网站。我局各类政府信息主要公开于新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fjxinluo.gov.cn/)和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此外,为完善政务服务,我局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完善渠道建设,在充分利用12315信息平台、12345政务服务平台、e龙岩和龙岩红盾网等网络平台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新兴网络互动平台的作用开展政策解读和宣传工作,2021年,通过微信公众号“新罗红盾”已公开发布文章486 篇,点击阅读量达8.29万次,通过各类报刊媒体发布宣传信息70 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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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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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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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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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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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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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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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30850 |
增 |
250979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增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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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76 |
减 |
272 |
|
行政强制 |
11 |
减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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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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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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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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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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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13 |
1682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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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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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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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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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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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0 |
0 |
0 |
0 |
0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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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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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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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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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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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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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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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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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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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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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4 |
0 |
0 |
0 |
0 |
0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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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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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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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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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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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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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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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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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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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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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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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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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4 |
0 |
0 |
0 |
0 |
0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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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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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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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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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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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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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在深化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细则和政策把握还不够全面等问题。今后,我局将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继续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结合机构改革情况,进一步梳理部门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二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及时、准确公开商事制度改革、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双随机”检查等领域的政府信息;三是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务公开目录进行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因机构改革,原通过红盾信息网定期发布的公示公告已调整到新罗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http://www.fjxinluo.gov.cn/)。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龙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龙岩市新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股 2022年1月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