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新罗生态环境局
龙岩市新罗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03 14:52

新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和省、市、区三级政府的有关部署、规定和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新罗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在“《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jxinluo.gov.cn/”政务公开专栏下载(http://www.fjxinluo.gov.cn/xxgk/zfxxgkzl/zfxxgknb/)。联系方式:龙岩市新罗生态环境局办公室,电话:0597-3100123,传真:0597-2321794。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文件的要求,紧紧围绕新罗区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工作,以“公开、透明、规范、廉洁、高效”为目标,以群众满意为最基本要求,健全机制,拓宽渠道,着力构建程序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效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具体做法如下:

  (一)加强组织建设

  一是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调整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主任兼任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安排专人负责信息的收集、汇总、更新工作,同时由专人跟踪网络舆情并及时进行疏导澄清,及时回复网友咨询、更新动态信息以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等工作,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

  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等配套工作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严格信息发布流程,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一事一审”的原则,对公开的政府信息实行“三审三校”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杜绝虚假信息和不完整信息的发布,确保不发生失、泄密问题。

  (二)推进部署落实

  一是强化业务学习。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讨论,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二是推进信息公开。借助新罗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项信息,即在新罗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环境保护”一栏,下设有环境管理、环境监察、事件调查处理、水质监测、空气质量、重污染天气预警、重点污染源等7个小版块,除3个小版块是直接跳转对应网站,其余板块均不定期上传各类环保信息,如行政审批、排污许可证核发和延续、双随机检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行政处罚等,以加强环境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满足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对环境信息的需求,及时让广大群众知道。全年共公开156条信息。同时对网站上机构设置一栏中领导分工、内设机构、机构职能等内容进行了更新。

  三是加强公共宣传载体建设。充分运用“新罗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平台,及时发布工作动态、政策解读、环保常识、政府新闻等,全年共发布736条信息,更新率和关注率都有所提升。

  四是做好统计上报工作。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送交两馆:龙岩图书馆、区档案馆存放,方便广大公众查阅本局政府公开信息。每月报送政府网站和新媒体自查报告。根据政务公开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细则和政策的把握还不够全面,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各股室主要忙于业务,对宣传报道信息报送得较少,信息员编辑能力水平参差不齐,信息质量还有待提高。三是信息发布审核不严谨,公众号发布的信息中偶尔仍会出现错敏字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提出以下改进措施:

  1.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总体工作之中,同全局工作一并抓好、落实好。严格把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自觉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从源头上杜绝一切虚假信息,防止影响稳定、破坏团结的信息出现,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及公信度。

  2.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力度。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委、区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的文件精神,统一认识,强化服务理念,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 

  3.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公众对环保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在规定的政务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工作;及时、准确公布各项信息,提高办事透明度和机关行政效能,方便群众了解环保动态,提高群众对环境保护的认知度和认可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龙岩市新罗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