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本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新罗区经信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和平路财苑大厦8楼;邮编:364000;电话:0597-3296560;传真:0597-3296561;电子邮箱:xlqjxj@163.com)。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各级政府部门政府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2015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认真开展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落实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开展。截至12月31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在《中国新罗网》网站主动公布公开信息39条,向区档案馆公共查阅场所移交纸质文件39份、电子文件39份,向龙岩图书馆公共查阅场所移交纸质文件39份,其中包括1份本局信息公开指南。
(二)信息公开主要做法
1.加大信息公开内容保障。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及时发布和更新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2.严格信息公开审查程序。严格按照区政府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规范本局信息公开的审查程序,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从源头上保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
(三)信息公开基本形式
1.政府信息公开网站通过“中国新罗网”(政务公开)(http://www.fjxinluo.gov.cn/),即可查询本局公开的各类信息。
2.公开栏
3.便民资料
4.到本局咨询、查询地址:新罗区和平路财苑大厦8楼;邮编:364000;电话:0597-3296560;传真:0597-3296561;电子邮箱:xlqjxj@163.com。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本年度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数174,暂无依申请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四、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主要有:政府信息公开时间不够及时,公开形式、内容单一,发布信息量少;信息公开工作长效工作机制尚不够完备;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够,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和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
五、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条例》和省、市、县的有关要求,针对我局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健全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一是及时更新公开信息,加强本局主动公开类信息的及时更新工作。二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重点公开涉及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的政策、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规范工作流程,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按照规范的流程和时限要求,对每一个环节严格把关、责任到人,提高公开工作效率,方便市民查询和监督。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宣传工作,加大信息公开相关知识的普及力度。
附件:《新罗区经信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
新罗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6年1月5日
附件
新罗区经信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
| 指 标 名 称 | 计量单位 | 2015年度 | 历年累计 |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39 | 389 |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39 | 389 |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0 |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