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1113-0100-2025-00008
- 备注/文号:龙新交安〔2025〕19号
- 发布机构:新罗区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9-23
区运输发展中心、区腾龙公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区福路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区邮安中心,本局各股室:
近年来,全国交通运输领域发生多起运输车辆起火、仓储物流火灾、维修场所起火等火灾事故。为切实加强我区交通运输领域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交通运输行业稳定,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区交通运输领域消防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学习火灾事故教训为基点,以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为重点,全面加强我区交通运输领域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重点工作
(一)维修企业消防安全
1.督促维修企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
2.对维修车间、喷漆房、易燃易爆物品储存区等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排查,确保消防设施、器材配备齐全且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无阻。
3.加强对维修作业中动火、用电等特殊作业的管理,严格执行审批制度,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严禁违规操作。
4.定期组织维修企业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物流场站消防安全
1.全面排查物流场站的消防设施设备,包括消防栓、灭火器、防火隔离措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确保其正常运行。
2.规范物流场站货物堆放,严禁堵塞消防通道和疏散通道,保持通道畅通。
3.加强对物流场站电气线路的检查和维护,防止因电气故障引发火灾。
4.对物流场站进行防火分区划分,严格控制易燃可燃物品的存放量和存放区域。
5.督促物流企业加强对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火灾防范和应急逃生能力。
(三)客运站消防安全
1.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对客运站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确保完好有效。
2.加强对客运站候车大厅、售票厅、行李房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严禁违规使用明火和大功率电器。
3.严格落实客运站安检制度,加强对旅客携带物品的检查,严禁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站上车。
4.保障客运站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设置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5.定期组织客运站工作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火灾事故的能力。
(四)快递行业消防安全
1.指导快递企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消防安全职责。
2.对快递分拣中心、营业网点等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配备、电气线路敷设、易燃可燃物品存放等情况。
3.督促快递企业加强对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4.规范快递车辆的停放和充电管理,防止因车辆充电引发火灾事故。
(五)交通在建工程消防安全
1.督促交通在建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2.对施工现场的临时办公区、生活区、仓库、动火作业区等重点部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到位,疏散通道畅通。
3.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严格管理施工现场的用火、用电、用气,规范动火作业审批程序,落实防火措施。
5.定期组织开展交通在建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六)营运车辆消防安全
1.定期检查,消除隐患。督促运输企业每日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检查车辆电气线路、油路、制动系统是否存在老化、破损、漏油漏电情况。检查车辆轮胎、刹车片等易发热部件,避免因过热引发火灾。
2.配齐设备,足额有效。督促运输企业按规定配备车载灭火器(通常≥2具,干粉或水基型,有效期内),放置在便于快速取用的位置。配备应急逃生工具,如安全锤、应急门/窗、车载应急手电筒等,确保紧急时能快速破窗/开门逃生。客运车辆需在车厢内张贴消防安全提示标识(如灭火器位置、逃生路线)。
3. 严格禁违,规范操作。督促运输企业强化安全文明驾驶培训,禁止驾驶员在车内吸烟、乱扔烟头,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如汽油、酒精、鞭炮等)上车。禁止私自改装车辆电气系统(如加装大功率电器)、违规搭线,避免线路过载短路。客运车辆行驶中,禁止乘客随意使用明火或违规使用电器;货运车辆禁止混装易燃易爆货物。
4.紧急疏散,科学逃生。督促客运企业强化驾驶员消防应急处置培训。遇火灾时,第一时间靠边停车、熄火断电,打开车门/应急门,引导乘客有序疏散(优先从车门逃生,车门无法打开时用安全锤砸窗逃生)。疏散后立即远离车辆,拨打“119”报警,说明车辆位置、火势、载客/载货情况。若火势无法控制,切勿贪恋财物,确保人员优先撤离。
(七)办公场所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
1.规范停放充电。督促自有办公用房的企业按照有关标准划定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区域,区域内严禁堆放杂物。在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区域配置灭火器材,设置明显停放标志,引导人员规范停放。严禁在公共门厅、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和违规充电,严禁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
2.强化日常监管。督促自有办公用房的企业组织人员对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点及充电场所进行常态化巡查检查,重点关注是否存在电池改装、违规充电、私拉电线、乱停乱放以及堵塞消防通道的现象。建立巡检和通报机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3.开展宣传教育。督促企业利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电动自行车安全知识和火灾警示案例,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定期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培训和应急演练,使员工熟练掌握电动自行车火灾的预防和扑救方法,以及应急逃生技能。
(八)严格“消防指导服务平台”录入工作
各相关部门(股室)工作人员要提升发现消防安全问题隐患能力,在下沉企业(项目)现场开展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服务指导工作时,应及时将服务指导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录入“龙岩市基层消防安全工作指导服务平台”,并及时完成整改闭环。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相关部门(股室)要充分认识加强交通运输领域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监督指导
各相关部门(股室)要加大对各自监管领域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采取定期指导与不定期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及时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做到隐患及时清零闭环。
(三)严格责任追究
对因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工作措施不到位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加强宣传教育
各相关部门(股室)要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围。
龙岩市新罗区交通运输局
202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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