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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罗区自然资源局
  • 索 引 号:LY01117-0100-2026-00011
  • 备注/文号:龙新林〔2026〕30号
  • 发布机构:新罗区林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5-29
龙岩市新罗区林业局关于2026年全区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6-05-29 09:56

林业站、国有林场及相关股室:

  根据《福建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全省林木种苗质量抽检工作的通知》(闽林办〔2026〕3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林木种苗质量监管,规范林木种苗市场秩序,确保造林绿化用种用苗质量,我局于3月下旬及时发文部署相关工作,组织种苗站及专业技术人员,对辖区内当年春季工程造林的用苗质量以及主要造林树种生产经营单位的苗木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现将本次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检情况

  本次检查采取现场抽样检测与内业档案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抽查享有资金补助的造林绿化项目、国有林业单位造林项目使用的林木种苗质量,承接我区苗木培育补助项目任务的育苗单位苗木质量。此次检查共涉及5个单位,其中包括1家苗木生产经营单位——龙岩市新罗区联华绿化苗木专业合作社,以及4家苗木使用单位,分别是林根鸿、陈树文、白沙镇樟坑村委会、龙岩市新罗区国有林场。检查人员现场对苗木的地径、苗高进行了测量,同时,对内业档案中涉及的许可、标签、档案、自检等制度的落实情况,以及造林作业设计中良种使用、种苗质量要求的情况进行了审查,并出具了苗木质量抽查现场意见书,当场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建议。

  二、抽检结果

  (一)苗木生产经营单位情况

  龙岩市新罗区联华绿化苗木专业合作社,是辖区内唯一一家生产经营主要造林树种苗木的单位,其在2026年春季主要造林树种育苗的种子来源凭证齐全,生产过程有记录,但原始记录不够详细。此外,该合作社对2026年春季出圃的苗木进行严格自检和申报产地检疫,并附带了自检记录和产地检疫合格证。在调苗过程中,向调苗单位提供完整的“三证一签”手续,苗木销售去向清晰可查,且建立相当规范的苗木生产经营档案。在此次抽查中,共抽检了4个苗批,苗批合格率100%。

  (二)苗木使用单位情况

  此次抽查的4家苗木使用单位均具备完善的造林作业设计,并能严格执行作业设计对苗木的要求。抽检的7个苗批,苗批合格率100%,均有建立调苗档案资料,附有林木(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发票、标签、植物检疫证或产地检疫合格证,涉及良种苗木的均附有林木良种证。(详见附件2)

  林根鸿:其项目位于曹溪街道科桃村,为2026年新罗区珍贵用材树种造林项目,抽检了杉木、木荷、枫香3个苗批,苗木合格率98.3%,其中杉木、木荷均为良种,杉木种子来源种子园,木荷种子来源母树林。

  陈树文:其项目位于铁山街道洋头村,属于2026年新罗区珍贵用材树种造林项目。抽检了杉木、枫香2个苗批,苗木合格率分别为98.3%、100%,杉木为良种,种子来源于种子园。

  龙岩市新罗区国有林场:其项目位于龙门街道赤水村,为国有造林项目。抽检枫香1个苗批,苗木合格率100%。该项目按竞争性谈判方式招标采购。

  白沙镇樟坑村民委员会:其项目位于白沙镇樟坑村,属于2026年新罗区珍贵用材树种造林项目。抽检了杉木、木荷2个苗批,苗木合格率分别为96.7%、98.3%,均为良种,杉木种子来源种子园,木荷种子来源母树林。

  三、存在的问题

  档案制度落实不够到位,生产经营单位档案原始记录相对简单,尚需进一步完善和丰富。自检记录不规范,检验人员未签字。

  四、后续工作要求

  (一)规范和完善种苗质量监管

  严格执行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检验、检疫、标签、档案等管理制度,加强质量监管,依法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和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等违法行为。同时,苗木使用单位要增强林木良种意识,确保在调苗时“三证一签”手续随货同行。

  (二)加强种苗使用环节管理

  一是提高良种使用率,确保国家投资或者国家投资为主的造林项目和国有林业单位造林能够按照林业主管部门制定的造林计划使用林木良种;二是明确作业设计要求,造林规划、作业设计需清晰明确树种(品种)、质量要求,并严格使用具备生产经营许可证、标签、质量检验证书、植物检疫证书或产地检疫合格证的林木种苗;三是严格验收标准,将林木种苗质量和林木良种使用情况作为造林验收的重要内容,对于使用质量不合格种苗或未按要求使用林木良种的,坚决不予验收;四是保存完整档案,造林单位需建立详细造林使用林木种苗档案,完善购苗手续,并实行林木种苗质量可追溯制度。

  (三)加大学习和宣传力度

  建立林木种苗法治宣传的长效机制,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电视等多种媒体平台,以及法治宣传周、送科技下基层等活动,广泛开展种苗法律法规宣传。同时,加大对种苗质量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各场站需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提升业务水平和能力,以科学正确、有效的方式开展林木种苗质量管理工作。

  附件:1.苗木质量调查结果表

      2.苗木被调查单位情况表

  龙岩市新罗区林业局

  202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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