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罗区自然资源局
  • 索 引 号:LY01117-0100-2026-00013
  • 备注/文号:龙新自然资〔2026〕70号
  • 发布机构:新罗区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6-17
龙岩市新罗区自然资源局关于矿产资源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的公示
时间:2026-06-17 09:58

  为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矿产资源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矿产资源违法犯罪,维护新罗区矿产资源管理秩序。将参照《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矿产资源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闽自然资规〔2023〕3号)给予符合条件的群众举报奖励。

  举报奖励标准:举报的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经查证为露天开采的,奖励人民币 5000 元;地下开采的,奖励人民币1万元;经查证既有露天开采也有地下开采的,按就高原则予以奖励;对举报重大违法行为,处罚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的,另行给予举报奖励5万元。

  举报奖励有效期至2028年10月11日。

  龙岩市新罗区矿产资源违法行为举报电话:0597-2221748

  附件: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矿产资源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闽自然资规〔2023〕3号)  

 

  龙岩市新罗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17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