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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罗区民政局
  • 索 引 号:LY01106-2500-2026-00014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新罗区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7-01
关于新增未列入革命文物不可移动 红色文化遗存初审名单公示
时间:2026-07-01 09:45

  根据福建省民政厅、老区办、省委党史办《关于印发福建省未列入革命文物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认定规范的通知》(闽民规〔2023〕6号)文件精神,经村级申请、区民政局联合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实地踏勘、史料核查,初步认定以下 5 处点位符合未列入革命文物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新增认定条件,拟向上级申报,现予以公示:

  1. 彩眉岭红军路(汀漳古道小池段)

  2. 大和乡苏维埃政府旧址(福德堂)

  3. 大和红军留守医院旧址(垂裕堂)

  4. 红军游击队联络处(中华山庵和兴隆寺)

  5. 适中区岩永靖苏维埃政府旧址(树金楼)

  公示期共 20 天,公示时段:2026 年 7 月1 日 —2026 年 7 月 20 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个人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方式如实反映情况。(公示联系电话:0597-3225382,新罗区民政局老区事务股)

  龙岩市新罗区民政局

  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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