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1114-3000-2024-00066
- 备注/文号:龙新农〔2024〕168号
- 发布机构:新罗区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8-20
各镇(街道)水利站、水利工程建设各项目业主单位:
为保障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进一步推动新阶段水利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现将《龙岩市新罗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龙岩市新罗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20日
龙岩市新罗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重大
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实施质量强国战略和《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的决策部署,根据市水利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工作安排,以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为主题,创新思维、破解难题,进一步推动新阶段水利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制定龙岩市新罗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工作方案,具体要求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意识,统筹发展和安全,落实质量责任,强化质量监管,大力提升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水平,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为加快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做好质量监督履职工作
根据《水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履职情况巡查指导手册(2023年版)》《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清单》要求,水利各职能股室和质量监督机构在水利工程建设中的要认真履职,并对以往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迎接市对区开展的履职巡查,成果纳入水利建设质量年度工作考核。
(二)开展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普遍性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对全区所有在建重大水利工程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治,形成“一项目一清单”,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整改销号台账,做到问题发现一个、入账一个、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实现闭环管理,具体排查问题清单详见附件1。
(三)开展水利工程全覆盖质量“飞检”行动
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所有在建水利工程组织质量飞检工作,通过对在工程建设不同阶段、不同部位检测,增加检测频次、样本量,开展破坏性检测等方式,以工程实体质量检测结果为导向,动态掌握在建水利工程实体质量,用工程实体抽检威慑力压紧压实水利建设质量主体责任,促进参建市场主体自觉规范建设质量和安全行为。
(四)开展重大水利项目法人履职评价
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工作手册(2023版)》,省水利厅《项目法人履职评分细则(试行)》,实行量化赋分,开展在建重大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开展评价,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建立项目法人考核机制,扎实开展项目法人履职情况评价,切实提升项目法人履职能力水平,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具体工作要求详见附件2。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开展全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行动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推动水利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是压实水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责任,落实质量主体责任,不断推进水利质量监督工作规范化、专业化、常态化,为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监督保障的重要举措。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水利工程质量提升行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建立长效机制
根据行动总体部署安排,加强对水利工程质量提升行动的组织领导,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认真开展和总结,进一步探索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的常态长效机制。
(三)强化党建引领
要充分发挥党建工作举旗定向的政治引领作用,积极开展“党建进工地”活动,以“党建+质量”为实施载体,积极引导广大建设者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和争先创优意识,推动引领水利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开展。
(四)及时报送成果
于2024年11月1日前将年度质量提升工作报告、12月20日前将年度重大水利项目法人履职工作情况分别报送市水利局监督与水旱灾害防御科和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与管理科,市局将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成效纳入2024年度质量考核评分体系。
附件:1.《龙岩市水利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岩水综〔2024〕41号)
2.《福建省水利厅关于组织开展重大水利项目法人履职评价的通知》(闽水函〔2024〕6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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