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1114-3000-2025-00013
- 备注/文号:龙新农〔2025〕33号
- 发布机构:新罗区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2-14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农业农村部要求,为深入推进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开展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部署,巩固提升“点题整治”质效,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持续深化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新罗区农村集体“三资”精准清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联系人:张金娥,联系电话:0597-2255398
龙岩市新罗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14日
新罗区农村集体“三资”精准清查工作方案
为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问题专项整治,根据农业农村部部署要求和《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全省农村集体“三资”精准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农政改〔2025〕2号)文件精神,决定今年1-5月在全区组织开展一轮农村集体“三资”精准清查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清查对象及范围
(一)清查对象。村、组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包括未设立村、组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代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或撤村建居后代行原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社区居民委员会。
(二)清查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三十六条所规定的集体资产类型,重点清查核实权属不清的零散资产、财政扶持资金形成的资产等。
二、实施步骤
各镇(街)要将此次清查工作与2024年度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相衔接,组建由相关部门(乡村振兴和企业发展服务中心、自然资源所、林业、水利、教育、民政等,下同)组成的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专班,统筹开展相关工作。
(一)开展培训。各镇(街)要在2月底前,完成对辖区内代理会计、村(社区)干部、村民小组长等业务培训工作,明确清查范围、清查重点和具体要求,确保数据填报及时、全面、准确、规范。
(二)清查摸底。按照《关于做好2024年度农村政策与改
革统计年报和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农政改综函〔2024〕35号)明确清查内容、注意事项、报表样式、指标解释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全面细致开展清查,做到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
(三)公示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清查结果向全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示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间,要安排专人答疑解惑。资产清查结果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确认,由村民小组长、村党组织书记逐一签字后,报镇(街)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专班审核,并由镇(街)党(工)委书记签字确认。
(四)报送数据。镇(街)要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确认审核后的清查数据填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区农业农村局将通过平台开展线上审核,视情开展实地核查、校验,确保资产数据真实、完整、准确,严防漏报瞒报等问题。
(五)整理归档。镇(街)要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类别建好资产台账,做好《2024年度农村集体资产清查报表》、公示材料、民主决策程序等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及时将新增的漏报瞒报资产信息录入平台管理。5月底前将各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清查档案上交一份备查。
三、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底数清、情况明是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的基础。经过多轮资产清查,我区农村集体资产家底基本摸清,但个别地方还不同程度存在账实不符、零散资产权属不清甚至漏报瞒报等问题。开展精准清查工作,全面查漏补缺,对巩固
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水平,切实维护农民财产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强化组织领导。根据农业农村部通知精神,清查工作结束后再出现漏报瞒报等问题的,纪检监察机关将严肃追责问责。请各镇(街)务必高度重视,将此次精准清查工作作为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相关职责,压实工作责任,规范工作流程,配强工作力量,彻底摸清农村集体资产底数。
(三)加强协同联动。各镇(街)要按照《关于加强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管理监督的若干措施》要求,严格落实“四议两报备两公开”制度,重要资金使用、重要资产处置等经镇(街)党(工)委审核后按程序实施;要加强与当地纪检监察机关沟通协作,共同推动村务监督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监事会(监事)充分发挥对资产清查工作的监督作用。在集体资产特别是权属不清的资产权属确认以及数据审核等过程,要充分发挥镇(街)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专班的作用,各部门形成合力做好资产精准清查工作。
(四)按时报送数据。请各镇(街)于3月31日前将审核后的资产清查数据通过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上报区级,同时报送镇(街)农村集体“三资”精准清查工作报告,要体现工作成效和具体事例。时间紧任务重,各镇(街)要按照时限要求,倒排工作进度,确保精准清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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