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罗区农业农村局
  • 索 引 号:LY01114-3000-2025-00014
  • 备注/文号:龙新农〔2025〕44号
  • 发布机构:新罗区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04
龙岩市新罗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 2025年新罗区省级农业产业强镇 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时间:2025-03-04 15:13

  适中镇人民政府:

  我局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129号)、《福建省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产业强镇、“一村一品”专业村项目建设管理细则(试行)》(闽农产函〔2024〕245号)文件精神, 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请认真贯彻落实。龙岩市新罗区农业农村局   

  龙岩市新罗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4日

  2025年新罗区省级

  农业产业强镇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一、补助资金支持方向。省级农业产业强镇补助资金用于支持你镇围绕薏米主导产业开展全产业链项目建设。除部分用于对外品牌宣传、参展推广的项目外,原则上项目应在镇域内实施。

  二、补助资金用途

  (一)重点围绕以下方面开展项目建设

  1.壮大主导产业。依托薏米主导产业,加快全产业链、全价值链建设。着力支持提升原料基地、仓储保鲜加工营销等设施装备水平,构建特色鲜明、布局合理、创业活跃的乡村产业体系,催生新业态新模式,创响“乡字号”“土字号”品牌,示范引领城乡融合发展。

  2.培育产业融合主体。创新产业组织方式,鼓励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农产品初加工,引导农业企业与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农产品初加工,鼓励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跟进、小农户参与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增强乡村产业发展内生动力。

  3.创新利益联结机制。推动龙头企业以乡镇为基地建设加工物流等中心,就近就地吸引农民就业、创业。引导农业企业与小农户建立契约型、分红型、股权型等合作方式,把利益分配重点向产业链上游倾斜,促进农民持续增收,让农户更多分享乡村产业发展红利。

  4.其他。支持其他与薏米主导产业全产业链相关的新业态,新模式等建设内容。

  (二)项目补助资金使用不得“撒胡椒面”、搞平均分配;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市政道路、农村公路;不得用于一般性支出、列支管理费和项目咨询、论证评审费;不得用于购买种子以及农药、化肥、农膜、饲料等一次性使用的生产资料;不得用于发展休闲农业;不得与已有普惠性政策渠道支持的建设内容,如农机购置补贴、农产品可追溯体系、农田建设等交叉重复。

  三、主要建设内容

  根据市局审定通过你镇实施方案,主要建设以下项目。

  (一)一产基础提升工程

  龙薏一号标准化种植基地项目。①在洋东、兰田等村建设标准化种植基地,购置水肥一体化设施设备(财政补助资金);②完善田间基础设施,建设田间生产路和沟渠等。围绕薏米种植,营造文化氛围,根据适中薏米药食两用的特性,广泛收集整理当地薏米饮食文化,推广“薏膳特色饮食,举办亲子种植、薏米工坊等主题活动,进一步拓展薏米产业发展内涵,全面提升薏米特色田园综合体功能效应(自筹资金)。

  (二)加工产业提升工程

  1.薏米初加工建设项目

  改造建设初加工厂房1处,定制引进烘干设备及薏米专用加工设备,建设相应的配套设施。拟投资60万元。建设地点在兰田村。

  2.薏米深加工建设项目

  改造建设薏米酒生产厂房1幢,建筑面积约1000平方米新建薏米酒生产线1条,建设原辅料库、酿酒车间、包材库、成品库、外包装间。申请产品sc认证。购置物流配送车辆,建设专用薰米储存仓库,设立产品质量检测控制中心;购置产品包装材料等。拟投资240万元。建设地点在中心村

  (三)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1.薏米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改造建设温控育苗大棚500平方米,配备喷灌雾化、温控、排湿系统;定制无人机、薏米专用收割机、播种机、轮式拖拉机、薏米烘干等设备。拟投资150万元。建设地点在仁和村。

  2.适中镇薏米产品品牌推广建设项目

  新建薏米产品展销中心,建设展销厅,设立产品研发、设计推广中心;进行薏米系列产品展示,设立共富人才驿站,联农带农共富交流中心,农创技术及电商,技术交流及培训中心;进行薏米IP品牌建设;开展薏米品牌宣传;开展宣传报道,制作宣传片,组织参加展示展销活动等。拟投资380万元。建设地点在中心村等。

  3.秸秆综合利用及农田土壤改良项目

  改造建设薏米秸秆预处理、发酵车间,定制秸秆粉粹机,补充有益菌,制成有机肥还田,在洋东、白叶、兰田等村开展土壤改良,在洋东村开展利用薏米秸秆大田栽培食用菌试验。拟投资60万元。建设地点在洋东、白叶、兰田村。

  四、项目申报

  产业强镇项目申报由你镇根据《新罗区适中镇人民政府关于报送适中镇省级农业产业强镇实施方案的报告》(适政〔2025〕6号)文件及时制定申报指南,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和评审。

  五、资金使用方式及要求

  (一)资金使用方式

  财政资金使用方式采取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根据项目进度分批次拨付资金,项目验收合格后全额拨付补助资金。

  (二)资金要求

  省级财政衔接补助资金使用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省级财政衔接补助资金,需出具正式发票,项目投资(含自筹部分)要公对公转账,项目投资需第三方出具审计报告。省级财政衔接补助资金和自筹资金分别设置目录,建立专账。

  六、项目验收

  (一)项目验收要求。适中镇要督促指导项目建设承担单位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在建设过程中要做好相关凭证及影像资料收集汇总,督促指导项目建设承担单位要在项目建设完成后自查、自验基础上,做好验收材料(项目专账、中介审计结果、验收实施主体照片或视频及其他相关凭证材料),并提出申请验收。

  (二)项目验收程序。适中镇在收到项目业主申请验收报告时,及时组织进行项目初步验收,项目验收完成后及时向区农业农村局报告区农业农村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进行验收,费用从项目管理费中支出。经第三方机构验收通过后的项目进行公示。项目验收采取完成一个验收一个,加快项目投产见效,项目验收合格后补助资金全额拨付。若项目验收不合格或需要部分整改等情况,项目建设承担单位应加大投入、立行立改,确保通过再次检查验收,否则将在项目清单内调剂使用资金,直至收回项目资金等。

  七、资金使用监管

  1.适中镇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负主体责任,精准使用资金,加强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做好项目资金的公开和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及时将项目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录入福建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财政补助资金实行专账管理,同一项目名称、执行不同内容的项目,要按照不同项目内容分别设置项目明细账或项目辅助明细账。加快财政补助资金支出进度,省级以上补助资金下达之日起,12 个月内资金使用原则上应当使用完毕(质保金除外),每周向区农业农村局报送一次资金使用进度。项目建成后,及时做好财政补助资金固定资产管护工作。

  2.区农业农村局督促指导加强项目财务管理、监督检查,会同区财政局做好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工作。

  八、组织管理

  (一)强化组织领导

  适中镇成立项目建设工作推进小组,由镇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镇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相关业务人员为成员,明确具体承办人员,协调推进各项工作和项目建设。镇项目建设工作推进小组成立后,立即上报区农业农村局备案。

  (二)加强调度管理

  1.适中镇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任务,量化工作目标,建立工作会商、定期调度、定期上报等工作机制,根据资金绩效考评要求,及时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监控与自评,按时向区农业农村局上报项目建设进度、总结、绩效自评报告等。

  2.区农业农村局成立工作专班统筹督导推进省级农业产业强镇项目建设,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每月通报一次项目进展情况。

  (三)强化总结宣传。你镇及时总结农业产业强镇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利用各级新闻媒体宣传产业强镇建设工作成效,讲好产业强镇故事,大力推广运营模式、工作机制、管理经验,扩大产业强镇影响力,不断提高产业强镇影响力和辐射带动力。

  (四)项目调整。适中镇要按照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审定通过后的项目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实施主体严格实施。实施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建设主体客观条件发生变化等,造成项目无法推进的,应严格按相应程序调整:项目业主向适中镇提出项目变更或无法推进的报告,适中镇提出调整方案,报区农业农村局审核调整,并报省农业农村厅,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五)其他。你镇要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步强化项目资金公开工作的通知》(闽农计函〔2024〕93号)文件要求,实施项目资金六公开:即资金政策公开、资金分配公开、项目申报公开、项目评审公开、项目实施公开、项目验收公开。要对项目建设建档立册,及时整理归档项目申报、公示、建设、验收、资金支付、绩效考评和总结评价等全过程资料(须包含项目工作总结、绩效考评报告、验收表、验收实施主体照片或视频等),确保档案完整、规范、可查。建档立册资料以能实际反映项目建设全过程为标准。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