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罗区农业农村局
龙岩市新罗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09 16:09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继续执行《条例》和《规定》,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准确执行《条例》,围绕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群众关注关切,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着眼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现将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为提高办事效率和权力运行的透明度、促进勤政廉政建设,提高农业行政工作的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对我单位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站所(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工作小组。本着高效、快捷、便民的原则,及时完善分中心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目录)、内容、查询方法以及对申请公开的步骤、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有序开展。加强政务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利用网站政务公开栏主动公开相关文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登陆网站,按照标题、文号等方式进行查询。

  (二)突出重点,提高质量。

  一年来,我局坚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坚持不断加大政策的公开力度,严格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紧密结合农业工作的实际情况,不断将农业工作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结合,重点对扶贫、涉农补贴、乡村振兴、服务三农、农机具补贴发放情况、农业资金使用情况等事项进行公开,按照“谁执法、谁公开”要求,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按相关公开时限向社会公开。2022年,我局行政处理决定数量为12件。让群众享有充分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不断拓展政务公开内容,保证了内容真实、准确、及时,全面、程序符合规定,确保了政务公开实效和质量

  (三)围绕重点,主动公开

  1、深入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

  2022年5月公开了《2022年龙岩市新罗区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做到部门预算决算全面及时公开。

  2、强化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在新罗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专题专栏中单独设置试点领域标准目录“扶贫(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涉农补贴”栏目,公开扶贫与乡村振兴资金发放信息,相关政策及乡村振兴规划。我局及时在“扶贫(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栏目发布84篇关于有关扶贫乡村振兴的最新优惠政策及资金发放工作开展情况;在“涉农补贴”栏目发布133篇关于农业专项资金,省、市、区各级财政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各方面资金使用情况,准确解读对象、内容、标准和措施,及时将政策意图资金使用传递给社会,便于公众理解、知晓,全面提高政策的公平透明度及知晓率和认知度。

  3.积级回应政协人大议案。加强督查公开

  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处置和回应机制,密切跟踪热点舆情动态,加强舆情监测、回应。在新罗区人民政府重点信息公开专栏中增设议案提案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今年已公开《龙岩市新罗区农业农村局关于 区十八届人人大一次会议第1083号建议的复函》《龙岩市新罗区农业农村局关于 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87号建议的复函》《龙岩市新罗区农业农村局关于 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73号建议的复函》共19篇人大复函,公开《龙岩市新罗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区政协十五届 委员会第20221056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龙岩市新罗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区政协十五届 委员会第20221031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共17篇政协提案办理答复。定期配合区数字办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督查。定期对本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开展全面督查,有效解决群众反映政府网站信息存在“不及时、不准确、不规范、不回应、不实用”等问题。确保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0

0

3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63.3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由于单位人手有限,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二是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主要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一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积极探索并实行各种方便群众查阅的公开方式。二是提高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局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三是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四是加强学习和培训。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单位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通知收取件数

通知收取金额(元)

实际收取金额(元)

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0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