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1112-2500-2025-00008
- 备注/文号:龙新建〔2025〕135号
- 发布机构:新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7-15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为贯彻落实《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中心城区排水设施建设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政办〔2023〕16号)以下称《实施方案》,进一步提升我区排水设施维护管理工作,现就排水设施移交接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建且已完工的市政排水设施(属中心城区区属监管范围)的建设单位,主动联系我局排水中心,提交排水设施移交申请,并按照《福建省市政排水设施工程移交与接管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建〔2025〕1号)要求准备好排水设施移交的相关材料。
二、正在建设及今后新建市政排水设施项目(属中心城区区属监管范围)的建设单位,请根据《福建省市政排水设施工程移交与接管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建〔2025〕1号)文件,做好排水设施建设前、建设中、建设后各项工作,及时提供相关材料至我局排水中心。
三、根据《福建省市政排水设施工程移交与接管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建〔2025〕1号)文件,未办理移交的,市政排水设施的维护管理仍由建设单位负责。
附件:闽建〔2025〕1号
龙岩市新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15日
(联系电话:0597-3298166 邮箱:xlqps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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