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1112-2500-2025-00012
- 备注/文号:龙新建综〔2025〕15号
- 发布机构:新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9-30
局机关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以及按照《中共龙岩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权责清单管理的通知》(岩委编办〔2023〕44号)的工作要求,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部门机构、职责变动情况,我局动态调整权责事项64项,其中新增权责事项43项:行政处罚事项23项、行政确认事项5项、行政监督检查事项12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3项;删除权责事项16项:行政许可事项1项、行政处罚事项13项、行政监督检查事项1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1项;调整权责事项5项:行政许可事项3项、行政确认事项1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1项(详见附件1)。
调整后,依法明确新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权责事项301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5项、行政处罚事项218项、行政确认事项7项、行政征收事项1项、行政监督检查事项39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10项、公共服务事项6项、其他权责事项15项。(详见附件2)。
附件:1.新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权责清单调整表
2.新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权责清单(2025年版)
龙岩市新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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