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1112-2500-2026-00001
- 备注/文号:龙新建征〔2026〕1号
- 发布机构:新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1-27
为贯彻落实我区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工作的部署要求,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及《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省政府令第219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新罗区实际,新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起草了《关于公布失效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征求公平竞争影响的意见:
一、意见反馈起止时间:2026年1月27日至2月26日
二、意见建议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新罗区住建局反馈。
1.邮寄地址:龙岩市新罗区溪南路38号广电综合楼二楼,邮政编码:364000
2.传真电话:0597-2122019
3.电子邮箱:lyxlzsb@163.com
附件:关于公布失效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龙岩市新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27日
关于公布失效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及《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省政府令第219号)的有关规定,按照我区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局对本局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现将失效的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公布。
凡列入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即日起,不再作为相关管理工作的依据,请遵照执行。
附件1: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1件)
附件1
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
序号 |
行政规范性文件名称 |
发文字号 |
清理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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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修订《新罗区房屋征收测绘公司管理办法》条款的通知 |
龙新建规﹝2025﹞1号 |
已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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