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1112-2500-2026-00003
- 备注/文号:龙新建规〔2026〕1号
- 发布机构:新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3-18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及《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省政府令第219号)的有关规定,按照我区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局对现行有效的本局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经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决定失效的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公布。
凡列入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即日起,不再作为相关管理工作的依据,请遵照执行。
附件: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1件)
龙岩市新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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