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以下简称《格式》),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形成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与附表等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在新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fjxinluo.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若有任何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新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97—3296095;传真:2324174;电子邮箱:xlqfbxxk@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办围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以及省、市印发的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准确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全方位推动我区高质量发展超越,为实现新罗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提供有力支撑。今年以来,我办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有力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5条;依申请公开信息7条;不予公开信息835条。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1、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抓手,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以用权公开为导向,重点聚焦权力运行关键环节、关键岗位,以权责清单为依托,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等上级文件要求于2020年底前编制完成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
2、围绕“六稳”、“六保”加强政策发布解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我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紧紧围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舆论引导,全面阐释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各项政策举措及其效果,主动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为有效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努力实现我区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营造良好舆论环境。一是丰富内容形式,增强传播力影响力,充分阐释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长期向好态势,有效提振市场信心。二是实时做好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等相关政策信息发布。三是围绕着力稳企业保就业、增强发展新动能、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确保实现脱贫攻坚目标、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保障和改善民生等上级重大部署和重点工作任务,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四是加大纾困和激发市场活力规模性政策的公开力度,确保政策资金流向、使用公开透明,让政策直接惠企利民。
3、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
一是及时准确发布疫情信息。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依法做到及时、准确、公开、透明,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二是有效运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和各类新闻媒体,全方位解读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本地区重要工作举措,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密切关注涉及疫情的舆情动态,针对相关舆情热点问题,快速反应、正面回应。三是加强应急预案公开和公共卫生知识普及。大力加强公共卫生知识日常普及工作,特别是对公众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养成的好习惯好做法,通过科普作品等形式加强宣传推广,提高公众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
4、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2020年,我办坚持突出疫情防控、优化营商环境、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公共资源配置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狠抓工作落实。一是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依法做到及时、准确、公开、透明,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支撑。二是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向市场主体全面公开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根据“放管服”改革进程,及时更新并公开办事方式、办事条件等信息。加强“一件事”、“一类事”等综合办事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办事便利度。三是在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重点公开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等8类信息。四是积极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建设,坚持以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环境保护、灾害事故救援、教育事业、基本医疗卫生、公共文化体育等7大方面为重点,大力加强扶贫信息、扶贫政策,社会救助、住房就业救助,教育督导、教育招生,疾病防控、食品安全,环境监测、灾害处置以及文体活动、文体设施建设等群众关心关切的重点信息公开。五是推进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等领域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通过新罗区人民政府网站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5条。
一是协调各镇街及区直相关单位严格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等制度,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公开内容进行事前审查、定期抽查。二是依托区政府网站持续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制度规定等。本年度主动公开区级政府信息195条,并同步报送区档案馆、图书馆,以发挥龙岩图书馆、区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点的作用。三是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经办流程,确保依法答复。据统计,今年已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7件,印发相关宣传材料300余份,接受业务咨询83场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1、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新收公民个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条,其中通过网上申请7条。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条,共计7条。
2、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对于公民个人提出的7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并办结,其中属于同意公开4条,属于非本机关掌握政府信息3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
1、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以及《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龙政办〔2020〕89号)文件精神,我办认真组织实施,积极推动全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各项工作开展。
(1)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成立新罗区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指导涉及试点领域相关单位制定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对各单位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二是制定《新罗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下发新罗区《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明确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各项任务、各阶段工作目标、时间节点,要求各单位在工作推进和实施过程中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三是召开全区政务信息发布安全暨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会议,就做好政务信息发布保密审查、个人信息保护、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等有关工作进行布置,与会人员集体学习国务院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与会人员熟悉《条例》各项规定,深入领会《条例》对推进政务公开、增强政府公信力以及保障群众知情权的重要意义,确保新《条例》贯彻落实到位。四是设置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栏、建立全区联络员微信群及联络员制度,下发《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联络员的通知》,以进一步加强联系协调,要求全区立即行动起来,立即部署开展当前各项任务。
(2)完善机制建设
一是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纳入区对镇街、部门的绩效考评内容。二是在全区微信工作群建立目录编制完成情况“每日通报、每周电话督促”机制,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三是充分发挥新罗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规范建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优化信息检索和下载服务功能,并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整合资源与数据,设置统一的办事服务入口和互动交流入口,搭建办事和互动平台,便利企业和群众。四是建立健全网络安全防护制度,确保网站运行稳定、可靠、安全。
2、“两化”工作进展情况
(1)出台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落实意见。根据国办发〔2019〕54号以及闽政办〔2020〕26号文件要求,城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税收管理、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生态环境、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卫生健康、市政服务等26个试点领域所涉及的业务主管部门要根据国务院部门印发的标准指引。截止2020年10月10日,除了中心城市部分职能隶属于市级部门直管外(例如土地、规划等),其他均已结合实际工作职能完成基层试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并上传至网站专栏公布。
(2)编制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要求各镇(街)对照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落实意见,编制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在区政府网站公开。截止2020年10月10日,全区20个镇(街)均已结合本单位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在新罗区人民政府网站专栏公开,并已顺利通过省级验收。
(3)积极落实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要求。我区坚持以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坚持“全目录、全流程”分类梳理编制,全面梳理基层政务公开事项,做到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要素统一,标准目录中每个公开事项明确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体现地区和领域特点,避免公开事项及标准“一刀切”。因新罗区地处龙岩中心城市,根据目前中心城市市区两级部门职能划分,26个试点领域中的城乡规划、公共资源交易、保障性住房三个领域直属于龙岩市级部门的行政职能,新罗区未承担相应职能,故在此目录编制过程中,我区已根据实际职能划分情况进行并完成目录编制。
3、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
(1)加强政府信息规范管理。严格对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应公开尽公开。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等制度,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总体原则,对公开的内容进行事前审查、定期抽查,保障政务公开规范运行。探索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嵌入部门业务系统,促进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
(2)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畅通依申请公开线上系统、电话信件、邮箱、当面申请受理渠道,通过宣传版面及台卡等形式,广泛宣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方式。完善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规范答复口径、推行标准文本,不断提高答复专业化、法治化水平。
(3)健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坚持政策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运用新闻发布会、吹风会、简明问答、图表图解、案例说明等多种方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等的重要政策进行解读。针对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误解疑虑,要及时回应、解疑释惑。
(4)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规范公众参与重大会议、重要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和方式,并向社会公开。结合部门实际,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有关会议制度。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要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政策实施、项目推进中要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对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进行解释说明。
(5)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主阵地”作用。把新罗区人民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开设专题专栏,集中发布辖区各部门、各镇(街)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开设统一的互动交流入口和在线办事入口。
(四)平台建设
1.推进政府网站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规范建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优化信息检索和下载服务功能。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整合资源与数据,设置统一的办事服务入口和互动交流入口,搭建办事和互动平台,便利企业和群众。建立健全网络安全防护制度,确保网站运行稳定、可靠、安全。
2.加强线下阵地建设。依托档案馆、图书馆以及行政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等服务事项集中的窗口单位,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促进线上线下优势互补、融合发展。
3.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发展。着力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加强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和管理,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做好开设整合、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推动各类政务新媒体互联互通、整体发声、协同联动,打造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日常管理责任,严格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程序,落实专人管理、运营和维护,确保运转有序、安全可控。
4.积极拓宽基层政务公开渠道。一是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持续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依申请公开、制度规定等,通过网站专栏公开政府信息195条。二是进一步发挥龙岩图书馆、区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点作用,全年累计送交至龙岩图书馆、区档案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5条。三是要求辖区各镇(街)根据基层实际情况拓展政务公开渠道,将政务公开的触角延伸到基层末端,综合利用村(居)公开栏、广播、电视、报纸、大喇叭等媒介和渠道发布政务信息,方便群众查询获取。四是依托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服务事项集中的窗口单位,设立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
5.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要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信息主动推送等工作方式,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对办事服务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
6.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要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机制,使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完善公开事项清单,通过村(居)民微信群、公众号、信息公开栏等,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内容。
(五)监督保障
一是根据《新罗区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办法》,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并由区绩效办牵头,统筹考虑政务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二是开展重点领域公开专项督查。针对政务公开重点领域,加强各责任单位信息报送工作的监管。三是及时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推进情况进行通报,确保各责任单位“两化”工作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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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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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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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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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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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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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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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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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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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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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
政府集中采购 |
14 |
19970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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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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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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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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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 公益 组织 |
法律 服务 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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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 |
0 |
0 |
0 |
0 |
0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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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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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 度办 理结 果 |
(一)予以公开 |
4 |
0 |
0 |
0 |
0 |
0 |
4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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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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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 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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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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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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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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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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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 相关政府信息 |
3 |
0 |
0 |
0 |
0 |
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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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 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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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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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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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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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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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7 |
0 |
0 |
0 |
0 |
0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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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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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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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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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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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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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20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最新要求和群众期待,仍有不少方面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够丰富,公开形式较为单一,政策解读、热点回应、舆情回应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平台专栏改造升级投入经费较少,专栏内容较为单一,在评估上处于弱势。三是部分工作人员对“福建省政务公开电子监察系统”以及“省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表报送系统”等日常操作及填报缺乏系统理论学习。
(二)下一步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2021年我办将进一步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行政管理体制、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紧密结合起来,坚持规范工作、稳妥推进的要求,持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机制,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拓展公开层面,推动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1. 进一步加强督查和指导,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指导工作;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素质提升,做好信息公开培训工作,推进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以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契机,狠抓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
3.加强与市政府办政务公开与信息科以及各部门沟通协调,做好上级任务落实,努力推进我办政务公开工作上新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1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