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地膜科学使用回收惠民补助政策如何申报?
来源:龙岩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4-03-15 10:13

  (1)补助对象:在农作物种植过程中使用0.015毫米及以上的高强度加厚地膜、全生物降解地膜的种植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用膜主体。

  (2)补助内容:使用0.015毫米及以上的高强度加厚地膜、全生物降解地膜。

  (3)补助标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重点推广高强度加厚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并按照高强度加厚地膜30元/亩、全生物降解地膜为90元/亩的测算标准补助。

  (4)申报程序:项目资金下达县(市、区),由项目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农用地膜科学使用项目实施方案,并结合地方工作实际具体执行。

  (5)文件依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23年农用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科教〔2023〕15号)。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