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劳动、人事争议,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解决?
时间:2023-11-03 10:5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发生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协商。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 

  (二)调解。当事人不愿意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调解遵循双方自愿原则。

  (三)仲裁。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四)诉讼。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